文/蕭秀琴
曾任出版社總編輯,現為作家暨譯者,著有《料理臺灣:從現代性到在地化,澎湃百年的一桌好菜》等書籍、翻譯《跟莎士比亞學創作》等。現居離台北城約一個小時的小鎮,持續文字工作。
溪流細路,冬季霜風
看不見蒼鬱與熾熱
草莓園裡的細語迴盪著山谷跫音
尋到了,田野指出
消減和新生的笑聲
by〈大湖採草莓〉
新世紀剛開始那幾年,一到六月,在矽谷的臺灣人工程師就開始招兵買馬準備採櫻桃,並大聲嚷嚷,「採草莓不流行了,我們去採櫻桃。」舊金山南灣附近的櫻桃園裏,擠滿了臺灣來的大人小孩熟練的拿剪子,很快地就採好滿籃,也吃下不少在臺灣很貴的豔紅果實,讓金髮碧眼的女孩瞠目結舌,驚嘆連連,「It’s Amazing!」
這可是從小就「去大湖採草莓」練就的技能,才有辦法在他鄉追隨季節憶往;舉凡如何下田,雨天時要怎麼把塑膠袋穿在鞋子上,好天氣時不用拿傘,雙手翻找到最紅最大的那一顆。
大湖草莓農深暗招攬顧客之道,採草莓守則同理人心幽微,下田時就說好可以邊採邊吃吃到飽,並教會興致勃勃的一個半小時農夫,如何採摘才不會得到爛草莓,並叮嚀大家不要踩到水泥布上,踩壞了還沒成熟的草莓要賠,年復一年,有了一身採草莓的好工夫。

一九八〇年代開始,臺灣小女生大概都有在元旦前後吵著父母「去大湖採草莓」的兒時記趣,長成了臺灣少女,寒假期間逕自同學相約,帶著Hello Kitty或Melody的草莓款野餐盒,「去大湖採草莓」。
不過這可不是臺灣人第一次採草莓,最早去採草莓的是一九三〇年代的文藝青年;日治時期引進草莓種植,很快的就吸引了風雅之士,新竹文人黃旺成在一九三四年五月六日的日記裡記下,「遂即由圳路向石煞崙而行 忽而太陽炎暑 忽而雨點 憩半路松吃水梨 沿途採イチゴ 十二時四十分抵」,イチゴ是Strawberry的日文外來語,那一天他約了幾位男男女女,沿路吃吃喝喝,頗為愜意。草莓被人類育種成功栽植兩百五十多年來,一直都是浪漫的象徵,採草莓、去郊遊,草莓會讓人變得幸福,必是無疑。
來到了一九八〇年代,掀起「去大湖採草莓」序幕的是成了草莓農的昔日臺灣日本兵和第一波島內旅遊的推手旅行社導遊。
是誰最先大量種草莓的呢?蘆洲人李安章與大湖人陳世源在日治時期被徵召赴日參與二次世界大戰相熟,李安章在一九四八年引進美國阿美利加種在蘆洲種植成功,過了十年後,才透過妻舅大湖人賴雲添與昔日戰友陳世源引種栽植。


兩位農友在四面環山有如「馬凹」(大湖舊稱)的湖底平原,每年冬季均溫約18度上下,如同溫帶氣候的初夏時節,也是草莓最喜歡的溫度,在這個適合草莓生長的所在,創造島嶼唯一;大湖草莓的繁華盛世。
臺灣農人一項有本事把作物種到生產過剩,物產豐饒也往往是客庒讓人驚嘆的(It’s Amazing!)印象,在大湖可以採草莓吃到新鮮草莓,作成的草莓汁、草莓汽水,以及所有小朋友的心頭好草莓果醬,甚至豪奢地釀成草莓酒,這些工商產品,都在一九七七年三輛皇家旅行社的遊覽車的帶動下,走進田裡採草莓達到了高潮,並開啟「去大湖採草莓」的盛況。
大湖教育界的客語魔人也是童謠作家吳乾宏,感動於家鄉因為草莓而興盛,做了一首〈一顆紅草莓〉的歌,歌詞中有「我要去大湖採草莓,送給心上人」,後來又做了一首〈採草莓〉唱出,「手牽手採草莓情意長, 採一顆嚐一口,唔~唇齒留香」。
至今,麵包、蛋糕和手作甜點,時間一到,草莓季節限定上市,必是一年一次的盛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