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蕭秀琴

曾任出版社總編輯,現為作家暨譯者,著有《料裡風土:往山裡去的地方,九種食材從山到海建構客家飲食》、《料理臺灣:從現代性到在地化,澎湃百年的一桌好菜》等書籍。現居離台北城約一個小時的小鎮,持續文字工作。

最早,台灣人說這個蔬菜時是用日語「アスパラガス」(asuparagasu),而且少有人會說到,一整個台灣日記知識庫也只有台南佳里醫生吳新榮在1942年7月19日的日記中順帶一提,他的第一任妻子毛雪芬三月剛過世未久,從台中首陽花園帶回一些植物種子,有コスモス(波斯菊)和アスパラガス(蘆筍),種在新墳上。

最早,台灣人先享受了蘆筍汁的爽快才發現鮮嫩的蘆筍簡單吃最美,直接因素跟《愛在瘟疫蔓延時》(El amor en los tiempos del cólera by Gabriel José García Márquez)的烏爾比諾醫生堅持每天食用蘆筍的情境或許不太一樣,卻有同樣的需求——一種迷戀的人生態度。

哥倫比亞作家世界大文豪馬奎斯善於用生活中的細節描摹小說中人物,「他堅持每天吃蘆筍,並非僅僅因為喜歡這種蔬菜,而是因為他喜歡它賦予尿液的獨特氣味。」男主角烏爾比諾醫生不僅因為喜愛其味道,更因為他享受蘆筍對尿液氣味的特殊影響。

最早,台灣最先成功種出蘆筍的花蓮農夫郭大樹,在1953年的某一天遇見農復會糧食肥料組長葛理生(Ralph N. Gleason),當對方問他有什麼需要時,堅決的說自己要阿叔趴樂(アスパラ/Asupara)的種子,因為他的堅持創造了台灣史上農產加工品出口至少前三名的台灣之光。

台灣宴席菜炒蘆筍習慣加銀杏和百合。蕭秀琴攝
炒蘆筍

台灣宴席菜炒蘆筍習慣加銀杏和百合。蕭秀琴攝

 

學名Asparagus officinalis的植物,英文為asparagus源自古希臘文asparagos,有「細裂」的意思,意味者這種植物的莖跟嫩枝會不斷分岔,細枝不斷分岔就會愈來來愈細散成一片,看起頗為浪漫夢幻,有一段時間台灣人拿來當作新娘捧花的裝飾跟被稱作新娘花的蔦蘿搭配著用。

十八世紀中期,跟著荷蘭人到日本的asparagus,日文也從英語轉音外來語「アスパラガス」(asuparagasu),略語為アスパラ,因此從日本時代走過來的郭大樹才會這麼說,寫成漢字經常用「阿斯巴樂」,而客語說起來就很像「阿叔趴樂」(a+ shug pa luǒ,海陸腔)。喜歡簡略再簡略的台灣人就變成ルス(rusu,音同露筍)台語唸起來就是lôo-sún(蘆筍)。

一個名物彎彎繞繞到此境地也不容易,都知道蘆筍尤其是白蘆筍是高級食材,即使是在原生地歐洲地區有兩千年的栽培食用歷史,它依然貴不可言,歐洲人視為一年一度珍稀,每到五月蘆筍季展開,要以各種儀式性的活動慶祝新綠來臨。

最經典是法國太陽王路易十四在凡爾賽宮蓋的「國王的菜園」中,種了六千多株蘆筍,以確保宮廷裡全年都能享用它,雖然法國王室在他駕崩後一度離開凡爾賽,國王的菜園不如以往繁盛,在繼任者曾孫路易十五重回凡爾賽之後,宮廷夜宴歌舞昇華,他的知名情婦龐巴度夫人(Madame de Pompadour)創造了知名的「龐巴度的蘆筍」(Asperges à la Pompadour)至今仍是名廚經常復刻的知名食譜。

歐陸料理中常看見的蘆筍料理,典型來自「龐巴度的蘆筍」吃法。蕭秀琴攝
龐巴度的蘆筍

歐陸料理中常看見的蘆筍料理,典型來自「龐巴度的蘆筍」吃法。蕭秀琴攝

美食界能重現這道食譜,要歸功於當時的國務大臣雅朗特先生(Monsieur de Jarente)留下的紀錄,為小說家亞歷山大・仲馬(Alexandre Dumas)收入在他的《美食辭典》(Dictionnaire de cuisine)中,做法是將白色莖身、尖端帶紫的荷蘭白蘆筍修整乾淨,照慣例放入鹽水中汆燙煮熟;取出蘆筍以斜刀從尖端切片,長度大約為一根小指那麼長,其餘的莖段可棄之不用,把切好的蘆筍段放入溫熱的布巾中瀝乾,同時保溫,直到完成專屬於它們的醬汁。

用奶油,一匙一匙地挖出放入銀製平底鍋中,加幾粒鹽,一大撮肉豆蔻花粉,半匙麵粉,還有兩顆新鮮蛋黃,以四匙麝香葡萄汁攪勻。

醬汁在隔水加熱中煮熟,但請務必小心,不要讓它變得過於濃稠;質地應柔滑、輕盈而細緻。將切片蘆筍倒入該醬中,全部混合均勻後,以銀鍋加蓋上桌,不使這道絕佳的配菜在桌面上久留,以保其完美風味能被完整體會。

這道珍貴配方的原稿作者特別強調,這道「龐巴度風蘆筍」應以湯匙盛出、叉子食用。

因此,現在世人吃蘆筍最經典印象就是用兩顆蛋黃做的béarnaise淋在汆燙過的荷蘭蘆筍上, béarnaise是法式料理常用的荷蘭醬的變化版本。

台灣人蘆筍當作青菜炒來吃。蕭秀琴攝
炒蘆筍

台灣人蘆筍當作青菜炒來吃。蕭秀琴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