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庄中心/綜合報導】國民法官上路將一年。苗栗地方法院為增進員工親友瞭解法院與國民法官制度,15日舉辦「法院家庭日參訪活動」,讓親友團認識司法工作環境,也體驗認識國民法官制度及反詐知識。
苗栗地院「FUN假日共下遶法院」家庭日活動,員工攜帶家眷參觀法院並由法官、書記官等穿著印有職業法官「貓頭鷹喬治」與國民法官「草鴞希多士」圖案的棒球服,在輕鬆、活潑氣氛下,推廣國民法官制度。
刑事庭長林卉聆介紹「國民法官制度」,說明制度訂定原因、遴選條件與方式,講解審判中參與聽訟、問案、心證形成與刑度決定等過程,以及相關個資保護、心理關懷、請假薪資等事項,過程中並結合近日最熱門棒球加油歌、專業術語及時事,氣氛互動熱烈。
國民法官制度,是由一群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與法官一起坐在法檯上,共同審判的制度。國民法官雖然沒有法律背景,但可以把不同的生活經驗、價值思考、法律感情,帶進法庭。藉著國民法官參與,可以讓司法審判更透明,讓司法專業與外界對話,彼此交流與反思,藉此促進國民與法院間的相互理解。
為了維持審判公正,保障國民法官及當事人權益,年滿23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國民、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就符合當國民法官的基本資格。但現涉刑案未滿一定期間、或被褫奪公權者;因心智狀態不能或較難與他人溝通,而受到法院監護或輔助宣告;未完成國民教育者;與本案或本案被告、被害人有一定關係者;有事證難以公平審判的人等;具有法政軍警等特殊職業背景的人,這六種情況則不能擔任國民法官。
活動最後,由政風室莊富瑜主任與國民法官科法官助理播放趣味幽默的防制破壞司法信譽影片,解說網路得查詢庭期、裁判書等司法透明廉能措施,並以有獎徵答進行司法廉能反詐宣導。
苗栗地院院長王漢章表示,家庭是支持個人安心工作、社會穩定的最大力量,員工親友若能瞭解法院運作及工作內容,必能產生更大同理支持,對法院產生共榮感,使員工減輕身心負擔,在認真工作之際,無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