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庄中心/綜合報導】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今天(10日)作出重大決議,有關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比序規則,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將從三級分制(A六分、B四分、C兩分),改為五級分制(按A六分、B++五分、B+四分、B三分、C兩分),A與C得分不變,B分為三個等級分數,扶助弱勢(經濟弱勢、地域弱勢、身分弱勢)身分外加一分,這項重大制度改變,將從117學年度入學高一、也就是目前就讀小六學生適用。
竹苗區涵蓋新竹市、新竹縣和苗栗縣,三個縣市對於國中會考級分修正方案各持己見。上週決議明年、114 學年度暫不調整,仍採取目前的三級分制。
苗栗縣主張維持現狀。新竹縣主張改成五級分積點制。全國15個考區中,目前有七個考區採取三級分制、五個考區採取五級分制、三個考區採取七級分制。
新竹地區有家長反映,現行同分比序沒有鑑別度,雖有利五科成績均衡學生,但對於偏科強的學生,只要有一科表現失常或是多錯一題,成績就可能從A掉到B,不僅無法錄取第一志願,還可能被迫到其他縣市就讀,爭取調整計分制度。
要求更改現制的新竹縣,去年6月成立專案小組,邀請教育部國教署適性入學委員與高國中校長、家長組織代表、教師組織代表等,進行竹苗區分發結果比對分析。專案小組認為,參照基北區七級分制的調整影響層面過大,考量扶助弱勢(經濟弱勢、地域弱勢、身分弱勢)、均衡學習、會考制度設計(標準參照測驗)及本區學生會考成績態樣分布,調整幅度不宜過大。
苗栗縣政府提出為因應竹苗區的不同發展,可參考和竹苗區同樣具有都會學校與偏鄉學校的中投區,將七級分轉化至第七到十三比序的積點1-7點,寫作測驗1-6級分轉換積點為0.1-1點,由三級制搭配積點制,既可以兼顧照顧偏鄉及弱勢學生的比序制度,發揮扶助弱勢精神,也避免過大的成績計算方式變動,會考總積分屬同一層級的學生不會跨越層級,三縣市轉換積點制度後,排名持平學生居多。
今天三個縣市再度開會,一樣立場不同。專案小組最後決議:國中教育會考採計五級分及積點制。
苗栗縣政府對於由三級改為五級的計分制度變動「表示尊重」,但主張為降低對於正就讀國中學生的衝擊,應於三年後(即117學年度起)實施,在緩衝期間中,讓學校、老師可充分向家長及學生宣導及輔導。另外倘若要調整會考級分採計方式,必須重新檢視竹苗區免試入學全部比序項目的順序、內容及積分採計,對於弱勢扶助要有配套措施,例如扶助弱勢的積分換算、均衡發展總分、扶助弱勢積分比序順序、高中職提供偏鄉國中入學名額等。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指出,新竹縣、新竹市及苗栗縣三縣市學生,等級A的部分稍有差異,但在等級B的族群,分數成績差異較廣,區間同級分鑑別率不足,因此若能採用B++、B+和B,更能夠分別出學生的努力。另外,現行比序方式是以國、英、數、社、自作為排序,國語文較差的學生就較為可惜,若改採五級分加積點制,則是以分數作為排序,較能達到科科等值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