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庄中心/綜合報導】客家習俗在元宵節開始掃墓,民眾陸續整理墓地、除草等,苗栗縣消防局統計週末8、9日兩天發生30件公墓雜草火警,其中有男子持噴燈燒除墓地雜草致延燒約500公尺,遭開單裁罰並遭警方依《消防法》及《社會安全維護法》偵辦。消防局呼籲,切勿隨意丟棄菸蒂及施放煙火,餘燼應該立即用水撲滅,避免引發火災。

苗栗縣消防局今天(10日)表示,掃墓期間易因燃燒紙錢、鞭炮不慎或餘燼未充分熄滅而引發雜草火警。傳統客家掃墓習俗為元宵節至清明節期間,許多民眾利用假期提早整地,經統計,週末兩天共計受理30件雜草火警,並有1名民眾使用噴燈整地,不慎引火延燒。

消防局指出,指揮中心昨天中午12時許獲報,苗栗市西山公墓有火煙竄出,消防人車到場發現有多處火點,隨即布線並利用火把撲滅火勢,現場燃燒面積約500平方公尺,現場發現吳姓男子疑利用噴燈燒雜草不慎延燒,造成公墓火警。

消防局說,該名男子欲整理祖墳周遭雜草,因割除的雜草無處放置,遂以噴燈點火引燃,後續試圖以掃把滅火未果;苗栗消防分隊於現場拍照及錄影並依違反消防法第14條規定開單,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另警方將吳男帶回製作筆錄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消防局呼籲,前往掃墓祭祖應該避免引火燃燒、隨意丟棄菸蒂及施放煙火,如果發現餘燼應該立即用水撲滅,避免引發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