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新竹市政府昨(16)日第一時間已提復職申請。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天說,公文正在簽辦中;若內部完成簽辦程序,「會相當地快」。

一審判決指出,高虹安涉嫌在2020到2022年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撤銷貪污罪,僅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新竹市政府表示,已立刻依照相關規定,向內政部提出高虹安復職申請。

高虹安案二審撤銷貪污罪 內政部:收到復職申請後依法辦理

【要聞中心/綜合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一審遭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而被停職。經上訴,二審台…

高虹安上午出席活動受訪表示,停職期間他一直沒有忘記對新竹市民有很多責任,從市長投票到反罷免,他等於背負兩次市民的期許;復職當然是愈快愈好,盡快回到市府讓工作生活回到正軌,讓市民盡快感受到安定的新竹,這是最重要的。高虹安也說,目前尚未收到內政部回函,但相信劉世芳會盡快處理,很快會有好消息。

至於是否會回到民眾黨,高虹安表示,尚未與黨內討論,目前最重要的還是回到市府崗位,盡快兌現過去的政見。

被問到對近日助理費修法爭議的看法,高虹安表示,他知道過去上百位民意代表都遇到過助理費問題,而高院的釋憲申請書也特別提到,《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確實是有修法較不明確的地方,這會是接下來立法院比較辛苦的功課,如何在已經被大家認為是歷史共業的課題上,讓法條更明確,兼顧助理的權益,也避免更多民代誤觸法網,希望有能夠開啟討論的機會。

劉世芳稍早表示,內政部昨天下午接到新竹市政府來函,請求讓高虹安回復新竹市長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現在公文正在簽辦中。

至於簽辦時程約需多久,劉世芳說,內部如果完成其他簽辦程序的話,「會相當地快」。

此外,依《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復職人員補發停職期間的本俸(年功俸),是否會補發給高虹安;劉世芳說,復職後就會給,程序上該怎麼走就怎麼走。

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的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依前述規定停止職務者,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

新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昨天也在臉書發文表示,他已責成相關單位進行交接工作準備,期盼內政部盡速核准高虹安的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