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行政院會今(28日)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全文共17條,將作為台灣發展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的重要依據。考量AI應用涉及國家安全與人權等高風險領域,草案將原定的主管機關國科會,正式改由數位發展部主導,全案將送交立法院審議,力求盡速完成立法。

鼓勵創新、兼顧人權 借鏡國際經驗

這項法案的核心精神為「鼓勵創新、兼顧人權」,同時借鏡了OECD、歐盟、美國、韓國等主要國家的AI治理經驗,旨在在不阻礙技術發展的前提下,建立一套完整的治理框架。草案中定義,AI是一種具備自主運行能力的系統,能透過機器學習與演算法產生預測、建議或決策等輸出。

草案揭示了七大基本原則,為AI的研發與應用設定了明確的方向:永續性、人類自主性、隱私保護及資料治理、安全性、透明性及可解釋性、公平性、可問責性。

四大推動重點 完善AI生態系

《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也確立了四大推動重點,以引導各機關的AI發展:創新合作及人才培育,風險管理及應用負責,權益保障及資料利用,法規調適及業務檢視。

行政院指出,數位部未來將持續與各部會溝通協調,檢討並調整相關法規,以期能完善AI運作環境,引領台灣在全球AI創新浪潮中站穩關鍵地位,同時維護國家主權與文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