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民進黨立委范雲、林月琴、郭昱晴等人今天(23日)與民團舉行記者會,呼籲大法官重視性暴力犯罪追訴期限制,避免兒少性侵倖存者失去司法救濟權利。林月琴強調,應延長對未成年性侵案的追訴期,「甚至不應設追訴期。」

范雲、林月琴、郭昱晴與暖暖Sunshine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光寰協會等民團,今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呼籲大法官重視性暴力犯罪追訴期限制產生的問題。

范雲表示,近年協助多起未成年性侵案件,發現多名被害人,童年遭親友或師長性侵害,卻因《刑法》追訴期已過,無法尋求正義,加害人甚至利用法律的無能與限制,宣稱清白。加害人沒被起訴,不代表清白,這是法律漏洞,讓加害人逍遙法外。

范雲指出,她在2022年提出《刑法》第80條修正草案「未成年性侵追訴期自被害人成年起算」,也就是延長追訴期,讓兒少性侵被害人不再徬徨,司法正義不再缺席。立法院25日將行使大法官同意權,她呼籲大法官被提名人,正視兒少性暴力的受害人權利,也呼籲在野黨積極行使同意權,還兒少性侵受害人應有的公道。

林月琴表示,「憲法法庭」正審理非常關鍵的案子,即「是否延長2006年前性侵案的追訴期」,這關係到上千名性侵的倖存者是否有機會看到正義實現,她呼籲延長對未成年性侵案的追訴期,甚至不應設追訴期。美國已有44州和聯邦政府,針對這類案件不設追訴期。

民團指出,根據法務部統計,近20年來,有1097位被害人因時效問題無法提告,使許多加害人至今仍逍遙法外。經過民團努力聲援,共聯繫60多位曾因時效問題無法提告的倖存者,其中30人已正式提起司法程序。

民團表示,這30位倖存者中,9成在受害時未滿18歲,然現行法律卻未考量「性暴力創傷延遲揭露」的特性,導致倖存者成年後,仍受限於嚴苛的時效規範。

民團指出,包括德國、美國、日本、奧地利、丹麥、義大利等國,都已延長或廢除性侵害案件追訴期。台灣應正視此問題,確保法律對性侵倖存者的保護符合普世人權標準,真正守護兒少權利。

另外,民團也呼籲行政院,應提出具體方案,包括合理延長或根本廢除性侵害追訴期的《刑法》第80條、《民法》第197條求償追訴期間、《國家賠償法》第8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63條的請求期間。

民進黨立委范雲(前左2)、林月琴(前左3)、郭昱晴(前左4)等人,23日與民團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應延長對未成年性侵案的追訴期,甚至不應設追訴期。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范雲(前左2)、林月琴(前左3)、郭昱晴(前左4)等人,23日與民團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應延長對未成年性侵案的追訴期,甚至不應設追訴期。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