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民進黨立委范雲與民間團體今天(24日)表示,《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滿3週年,呼籲政府相關單位檢討修正相關法規,包括跟騷也要有緊急保護令、跟騷受害者資料須保護、加害人要接受教育輔導並檢討跟騷定義「性或性別」要件。

《跟騷法》於2022年6月1日施行上路,范雲今天與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李翎瑋、跟騷受害者在立法院舉行「跟蹤騷擾立法3週年-協助8793位受害者,保護夠了嗎?」記者會,提出前述4大訴求,希望提供受害者真正有效的保護。

與會受害者A小姐指出,她因為拒絕對方告白,開始遭受跟蹤騷擾。在警察對跟騷者發出書面告誡、法院核發保護令後,仍無法阻止加害人各種惡行,收入和身心狀況受到嚴重影響,至今已快2年,仍無法回歸平靜生活。

范雲表示,根據受害者及民間團體陪伴受害者的經驗發現,目前《跟騷法》還未達到當初立法「阻止跟騷、保護受害者」的目標,有必要檢討法規成效。她指出,分析受害者的遭遇及相關統計數據,跟騷法目前有4大問題。

跟騷須符合性別要件 恐漏接受害者

首先,跟騷定義必須符合「與性或性別有關」要件,可能造成警方不受理或檢察官不起訴,而漏接受害者。以A小姐的案子為例,她對加害者提告跟騷時,檢察官認為兩人只是債務糾紛不起訴。范雲表示,跟騷究竟要不要以性或性別為要件,在三年前立法時,就曾討論許久。目前已有許多案例和研究指出,台灣的《跟騷法》限定性或性別要件,恐讓部分受害者求救時遭拒於門外。

3年僅3件相對人處遇計畫 缺乏對加害者教育功能

其次,范雲表示,《跟騷法》施行3年來,僅裁定3件相對人治療性處遇計畫,缺乏對加害者教育及輔導功能。司法院統計,近三年329件跟騷保護令,僅3件包含治療性處遇計畫,比例低於1%,缺乏對加害者的教育、心理輔導功能。

跟騷保護令核發需時34天 無法立即保護

第三,范雲表示,根據司法院統計資料,受害者從聲請跟騷保護令到法院核發,平均需時34天,與家暴緊急保護令2.26小時相比,顯然不夠即時。范雲訴求,跟騷也應有緊急保護令。

保護令核發後 被害者資料保護不足

第四,在獲得保護令後,跟騷者仍能取得被害人住所電話等資料。A小姐獲得的保護令有禁止加害者查閱其戶籍資料條款,但跟騷者仍然透過提出其他告訴管道,取得A小姐的戶籍與聯絡地址跟騷。對比家暴案件有「家暴及性侵電子資料庫」會自動比對身分、提醒相關人員要保護受害者個資,跟騷案件雖然目前也有「跟騷電子資料庫」,但實務上仍有疏漏。

杜瑛秋認為,《跟騷法》實施至今,書面告誡的確可有效降低輕微案件再犯,但對於嚴重、持續性案件,需要有更有效、強有力的法律條文及後續落實執行,才能真正遏止跟蹤騷擾。

民進黨立委范雲(右3)24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跟蹤騷擾立法3週年-協助8793位受害者,保護夠了嗎?」記者會,對跟騷法提出總檢討。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范雲(右3)24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跟蹤騷擾立法3週年-協助8793位受害者,保護夠了嗎?」記者會,對跟騷法提出總檢討。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