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政府擬放寬申請家庭幫傭條件,只要家裡有一名小孩就可以聘僱,並擬調高就業安定費「以價制量」,勞動部長洪申翰今天(5日)表示,仍在整體評估中,沒有時間表。

要申請召募家庭幫傭,根據現行規定,雇主必須滿足「育有3名以上年齡6歲以下子女」、「4名以上年齡12歲以下子女,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或「家戶成員年齡點數達到16點」其中一個條件,才可聘僱。勞動部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外籍家庭幫傭人數僅2千人。

總統賴清德今年9月接受媒體專訪指出,為了釋出女性勞動力,擬放寬家庭幫傭政策,家裡育有1名12歲以下孩童就能申請。近日又有媒體報導,預估最快年底公布相關政策與配套,配合將就業安定費從目前的5千元調高到8千元,「以價制量」。

前述政策引發勞工團體、托育團體及家事業者反彈,正擬定政策方向與相關配套措施、衝擊影響評估,因此未與10月30日通過的「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一起公布。

洪申翰今天上午出席身心障礙聯盟特展接受媒體訪問表示,前述方案內容仍在評估中,還未定案,目前也未特別設定時間表。

就業安定費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故第55條另規定,雇主聘僱外籍勞工應繳納就業安定費給政府,作為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

政府擬放寬申請家庭幫傭條件,並擬調高就業安定費「以價制量」,勞動部長洪申翰今天(5日)表示,仍在整體評估中,沒有時間表。中央社
政府擬放寬申請家庭幫傭條件,並擬調高就業安定費「以價制量」,勞動部長洪申翰今天(5日)表示,仍在整體評估中,沒有時間表。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