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最近 threads 流傳一則都市傳說,就是會用「竟然」的人,打字只會打「竟然」;會用「居然」的人,打字就只會打「居然」,意外引起「竟然人」與「居然人」兩派之爭。司法院臉書小編,進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用關鍵字搜尋發現,截至今年5月27日止,「竟然」的搜尋結果共有3萬多筆;「居然」只有5千多筆,「所以可以推斷法官們大多數是『竟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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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小編指出,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4 年度金上訴字第 379 號刑事判決:「被告表示有意要調解賠償後,『竟然』於審理期日不到庭,被告既然不願面對本案審判,更看不出有誠意要賠償被害人,故被告在犯後態度方面,沒有爭取到更輕的量刑因素。」
都市傳說被打破:同時出現的案例
另外,還有同時出現「居然」跟「竟然」的判決,打破都市傳說。
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649 號民事判決:「原告相信被告的專業建築能力,但被告『居然』發生如此明顯嚴重的碎裂瑕疵,原告為一般消費者且為人生初次購屋『竟然』買到如此的瑕疵房屋,且交屋不久就馬上要進行重大修繕天花板工程,原告居住此屋中惶然不安,居住安寧顯然受有損害。」
不過前述這些搜尋結果,竟然或居然的用詞選擇,未必都是出自法官之手,也可能是當事人的主張、答辯或是證人的說法。在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搜尋「居然」,大多是出現節錄自當事人的真實對話,並不是法官下判決所依據的事實及理由。
司法院系統:不只找梗,更能學法律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當然不只能查詢社群流行梗,司法院指出,民眾可在此系統查詢完整的判決書內容,更了解訴訟案件的事實經過及判決理由。
另外,司法院在裁判書系統建立「裁判易讀小幫手」,民眾閱讀判決書時,只要將游標移動到法律專業用語上面,就會立刻跳出文字框顯示解說,可以更容易看懂判決書。
還有「裁判書用語辭典資料庫查詢系統」,當大家遇到不懂的法律用語,也可以上去查詢。
另外,在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正版中查詢,竟然和居然是同義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