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庄中心/綜合報導】苗栗縣政府農業處表示,因近來降雨情形不佳,國內水情吃緊,對於公館鄉、銅鑼鄉、頭份市、後龍鎮農地,2026年上半年(第1期作)原申報種稻、轉(契)作或自行復耕種植登記者,有意改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舊稱休耕)」,專案開放得於3月25日前改辦休耕。

至於休耕申請方式,苗縣府指出,即日起到3月25日止,農民應持原申報書收執聯及相關資料,向原申報地公所申請變更休耕。僅限辦理變更申報一次,完成變更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回復原申報內容;經變更為生產環境維護案件(即休耕),依規定,本年度下半年不得再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一年只能辦理一次休耕。

休耕補助部分,依農業部「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休耕補助給付標準:如作為綠肥/景觀作物,每公頃補助 4.5 萬元;翻耕(不種綠肥),:每公頃補助 3.4 萬元;地層下陷、鹽分地等特殊困難地,每年得領兩期,每期 3.4 萬元;若不休耕,轉作符合綠色環境給付的作物,如飼料玉米、大豆、具外銷潛力作物,每公頃補助通常高於休耕,最高可達4.5萬至7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