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庄中心/綜合報導】苗栗警察分局日前在執行潛在被害人查訪時,在公館鄉館東村得知35歲李姓民眾與假幣商約定,要購買虛擬貨幣之交易一事,公館分駐所員警立即分工埋伏,指導李民假意配合交易,當場查獲前往交易的越南籍鄧女,她是假幣商的取款車手,警方查扣手機1台及新台幣100萬元等證物,訊後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台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法院裁定新台幣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據了解,李姓民眾5月份透過臉書社群平台,經網友慫恿前往投資網站,以美金儲蓄之名義進行投資,並教導被害人下載電子錢包(OKX Wallet),指示其向幣商面交現金購買加密虛擬貨幣,如:泰達幣(USDT)、數字穩定幣(USDC)等,再將虛擬貨幣匯入詐欺集團指定之電子錢包內,李民先後透過銀行匯款及面交等方式,已投入新台幣300餘萬元。
詐騙集團食髓知味,23日再以李民儲蓄額度不足為由,誘導被害人與鄧嫌假幣商約定交付新台幣100萬元,以購買泰達幣(USDT)進行儲值,公館所員警獲報後,立即指導被害人假意配合交易,同時佈署警力埋伏,當場查獲前來取款的假幣商車手,她是越南籍34歲鄧姓女子。
苗栗警分局藉此呼籲,不論是股票、基金申購、虛擬貨幣交易等投資方式,一定要謹慎、小心,投資前與有投資經驗之親友、相關金融從業人員諮詢、請益,最重要的是應慎選政府立案、合法之交易管道,標榜「穩賺不賠、短期獲利」的投資都是詐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