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台源、洪藝晅、章倩萍/綜合報導】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今天(26日)起訴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11人,其中,柯文哲涉嫌收受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收賄1710萬元,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5千萬元罰金;加計侵占民眾黨的政治獻金6234萬6790元,以及背信罪,共計量處28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併科5千萬元罰金。

柯文哲總計遭北檢起訴4大罪,包括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千萬元,褫奪公權10年;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轉交基隆市長謝國樑家族給民眾黨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以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

民眾黨今天下午舉行「FREE KP! 政治追殺 司法不公 公開審理 釋放柯P」國際記者會,民眾黨緊急應變小組召集人林富男、黃國昌、李偉華,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以及黨籍立委全數到場。林富男說,北檢偵查4個月查不到金流,「柯文哲不是會貪污、會受賄,他不是愛錢的人,」沒證據的情況下拼湊證據,只說某個時間地點收錢,這種濫權起訴淪為政治打手、對民眾黨政治追殺。他強調,柯文哲是台灣369萬公民擁戴的總統候選人,對柯文哲政治迫害,等於是對369萬人的意志追殺,「柯文哲一定會無罪回來」。

柯文哲涉犯4罪嫌

臺北地檢署指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20%容積獎勵違反《都市更新條例》,竟於2020年2月在台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與京華城所屬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單獨見面後,手諭要求北市府產發局盡快通過京華城都市更新審查案,一路護航京華城,圖利京華城等相關公司高達121億545萬餘元;沈慶京則在都發局承接柯文哲指示後,交待威京集團找了7個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210萬元,分別由7個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到柯文哲擔任黨主席的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專戶。

北檢指出,威京集團匯款210萬元後,由威京集團旗下鼎越公司董事長朱亞虎,通知當時的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李文宗確認210萬元入帳後,傳訊息向朱亞虎轉達柯文哲的感謝之意。

此外,柯文哲明知京華城20%容積獎勵違反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等相關規定,仍一路護航讓京華取得建造執照。沈慶京在2022年9月12日傳訊息給柯文哲,邀請他出席2022年10月18日舉行的京華城動工典禮,而且明說柯文哲是唯一獲邀的政治人物。沈慶京在動工典禮前,交代秘書從他個人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在動工典禮後,10月19日到11月1日間的某個時間點,將1500萬元現金交給柯文哲。柯文哲在他被查獲的行動硬碟,以EXCEL檔案紀錄的「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

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侵占政治獻金6234萬

除了京華城案涉嫌收賄,北檢還起訴柯文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以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與「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等罪嫌。其中,柯文哲、柯文哲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及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共同侵占柯文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北檢指出,柯文哲為了規避政治獻金法,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侵占犯行。柯文哲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文哲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文哲的「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文宗則指示妹妹李文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文哲私人使用。

柯文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投資名義,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及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

北檢指出,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文哲臉書、Instagram、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

此外,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明知2023年7月的「KP SHOW募款演唱會」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 KP SHOW 募款演唱會的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三人亦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捐予民眾黨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文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採風公司。

背信罪的部分,柯文哲、李文宗違背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捐款挪供柯文哲聘請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民眾黨發言人戴于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文哲競選與黨務活動,統計於2022年12月至2024年8月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

北檢表示,審酌被告柯文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具體求處總計28年6個月刑期。

《客新聞》提醒您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京華城案起訴罪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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