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依璇/綜合報導】香港《壹傳媒》、《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被控觸犯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相關審訊在休庭約4個月後,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黎智英在審訊中談及《蘋果日報》創刊過程,以及與前總統蔡英文認識的經過。由於案件備受國際矚目,近百名人士冒雨排隊,等候進入法庭旁聽,包含多國駐港領事、黎智英的妻女和香港市民。
被問到為何創立《壹週刊》和《蘋果日報》,黎智英說他是在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之後首次參與政治,但否認自己是政治人物。「對於一個賺了些錢的商人而言,是參與傳播與自由有關訊息的好機會,因為你(市民)擁有的資訊越多、知道的就越多,就越自由。」
「黎智英案」是香港首宗被控串謀勾結境外勢力的案件,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當局對其指控包括與美國政要見面,促請制裁中國及香港。案件自去年12月中開審,今年7月法官裁定表面證據成立。相關審訊在休庭約4個月後,昨日續審。
根據香港商業電台報導,黎智英20日首次出庭,身穿咖啡色西裝外套,戴上眼鏡,不時望向妻女的方向,雙手合十微笑,向家人打招呼。
當被問到對2019年反修例事件(反送中運動)的看法時,黎智英回應說,《蘋果日報》的核心價值包含法治、民主、反對暴力與港獨。「主張香港獨立是一種陰謀,人們只是想把我們引入陷阱。這從來不是現實,這樣的想法太瘋狂了。因此,我從不允許任何員工或報紙提及這個問題。」
黎智英在庭上閱讀1995年《蘋果日報》創刊社論「我們屬於香港」。「在資訊透明的今日,人民選擇自由的威力比任何力量都要強大。」他說,「沒有錯,我們要的是讀者們的支持,而不是任何勢力的扶持。只要我們做好分內的工作,深信眼睛雪亮的讀者們,必定會給予支持。」
「我們深信,習慣了自由的香港人,對不合理的禁制、不公平的對待一定不會啞忍,因為香港人天生下來便對自由熱烈追求。」黎智英坦承這段社論是由他撰寫,也代表《蘋果日報》的原則。
黎智英說,作為公司領導者,需為公司負責,但不代表他有訂下「蘋果」編採方針,並稱根本不需這樣做,因其與香港人的核心價值一致。他相信《蘋果日報》的員工確保這些原則,「因為我相信他們是香港人,他們贊同非常自然。」

針對黎智英在《壹傳媒》的角色問題,提到黎智英曾在2014年退出公司所有職位。黎智英回答,當時感到疲倦,既然他是老闆便自行決定退休,直到2018年公司出現虧損,認為若不參與業務公司便會破產,便返回公司工作。2020年5月黎智英擔任集團主席,正面臨《香港國安法》將實施,他希望承擔整間公司的責任。
黎智英在此次審訊當中提到與海外政治人物的關係,當中「台灣線」的人物包含台灣前總統蔡英文、民進黨前主席兼監察院院長陳菊,及中華文化總會副會長江春男。他到台灣創辦《壹週刊》時,透過一場活動認識當時尚未成為台灣總統的蔡英文;蔡英文當選總統後,他透過台灣《壹週刊》前作者江春男與蔡英文見面數次。
他說,曾被蔡英文問及對人民的看法,又形容兩人的對話內容沒什麼特別,只屬客套性質。在得知蔡英文想瞭解川普的對台態度後,黎智英替蔡英文介紹了美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與美國前副國防部長沃佛維茲(Paul Wolfowitz)。他說,「台灣是華人社會唯一享有民主的地方,因此希望協助台灣。」
在和香港前總督彭定康的關係上,黎智英說,兩人在香港主權移交後曾經見面,但並非直接聯絡,而是透過「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或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聯絡,以免被彭定康拒絕要求時感到尷尬。他在朋友介紹下認識了羅傑斯,兩人曾在倫敦見面,而他曾向「香港監察」捐款2萬英鎊,以示支持。
至於為何接觸「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黎智英說,對方是為了在《蘋果日報》刊登文章而聯絡他,他在收到裴倫德的文章後,直接轉發給下屬,自己沒有看過文章內容,也沒有和裴倫德討論過任何事情。他說,直到本案開審,才知道有這個組織。
至於會關閉1980年代創立的服裝品牌Giordano(佐丹奴),黎智英說是因為被警告如果不出售公司,中國政府會關閉其在中國的公司。
據報導,港府法院先前已經裁定黎智英涉嫌「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及發布煽動刊物」3項有罪,最重可能判處終身監禁。外界預料昨日的審訊不太有機會改變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