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國立台灣大學「樂學館」具近百年歷史,是台北帝國大學(台大前身)設校後,最早完工的建築之一。因其高度歷史與藝術價值,台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指定為市定古蹟,名稱為「原帝大校舍文政學部研究室」。
「樂學館」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校區內,是一棟三層樓建築,與市定古蹟、台大舊圖書館以走廊相連。
「樂學館」落成於1928年(昭和3年),是台北帝國大學(今台大)創校後最早建成的建築之一,原為文政學部研究室,也是舊圖書館的附屬設施,現由藝術史研究所、語言學研究所及音樂學研究所共同使用。
文資委員指出,樂學館的建築風格、材料與細節,體現日治中期,西式營造技術的流派特色。外觀與裝飾保留完整,與周邊帝大時期椰林大道中軸線兩側建築群、舊圖書館為同一系列建築,建築語彙一脈相承。
建物使用的面磚、上下木拉窗、走廊橢圓形與圓形木窗、梯型凸窗、樓梯扶手、磨石子地坪等細部設計,保存良好,呈現出極高藝術與工藝價值。
會勘摘要指出,研究室對外設有三面開窗的梯型凸窗,走廊側門上方,設置橢圓形與圓形開窗,加上線腳裝飾,設計優美、做工精緻,具高度藝術價值與稀少性,不易再現。此外,室內與外觀多保留原始構造與建築樣貌,顯見其建築風格、工法與裝飾,都反映出當時台灣高等教育發展初期的重要脈絡。

文資會委員評估認為,「樂學館」不僅是帝大設校早期發展的代表建築,也是台灣近代學術機構發展的物質見證,在都市變遷與高等教育演進過程中,佔有獨特地位。這類建築已極為罕見,歷史紋理與建築風格都具保存價值。
文資會議確認「樂學館」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所訂「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要件,正式指定為市定古蹟,命名為「原帝大校舍文政學部研究室」。此舉不僅有助於推動校園文化資產的保存與再利用,也象徵對日治時期重要學術建築遺產的肯定與重視。
本案起因於台大校方計畫針對「樂學館」外牆與屋頂施作防水工程,於2024年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函詢是否涉及文化資產議題。文化局基於建築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啟動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程序。文資會專案小組於5月9日現場會勘、評估,專家學者普遍認為「樂學館」具文化資產潛力,建議啟動指定程序。
台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於28日舉行第184次會議,審查台灣大學「樂學館」是否具文化資產價值。18位出席委員中,16人贊成、2人反對,通過將其列為市定古蹟。審議結果由會議主席、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宣讀,後續將由所有權人台大依規定提送修復計畫送文化局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