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今(7)日公布第42屆行政院文化獎得主名單,由傑出藝文界人士李淑德、黃俊雄及吳靜吉分別於音樂教育、傳統藝術及表演藝術領域具輝煌成就,同時更主動向國際推廣台灣藝術文化,使世人認識台灣文化之美,對台灣文化推廣及交流具深厚貢獻。
行政院文化獎為台灣官方主辦等級最高的國家文化獎項,藉以表揚傑出藝文人士的終身成就。行政院文化獎評審作業程序嚴謹,先以書面提名後進行初審,經至少3名評議委員書面初審同意,再提請評議會進行決審會議,經2/3以上之委員出席及出席委員3/4以上同意通過後,報請行政院長核定。
文化部長李永得表示,3名受獎人對台灣文化推廣及交流具深厚貢獻,獲獎實至名歸,頒獎典禮將邀請行政院長親自頒授文化獎章、證書及獎金給予受獎人,以示尊崇。
李淑德:
1929年出生於屏東,1957年赴美求學並於1964年取得小提琴音樂碩士後回台任教,因深知人才培育的重要性,其投入台灣弦樂教育逾50年。李淑德早期台灣南北奔走,主動尋找適於演奏小提琴的少年人才,耐心培育,培養出知名小提琴家與學者,對於台灣音樂發展及提升國際能見度具卓越貢獻。
李淑德有「台灣小提琴之母」、「台灣弦樂教育的拓荒者」及「製造人才的人才」等稱號。李淑德曾於1993年榮獲「台美基金會人文獎」、2015年獲頒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之「終身成就獎」、2017年獲總統頒授二等景星勳章。
黃俊雄:
1933年出生於雲林,14歲起,隨其父黃海岱學習布袋戲,經歷內台戲、電影、電視時期,積極創新布袋戲表演方式與技術。1970年代起,黃俊雄將傳統布袋戲改編為電視布袋戲,掀起台灣電視布袋戲演藝高峰,其中「雲州大儒俠史豔文」更風靡全國,「在電視前看史豔文」也成為台灣人的共同回憶。
多年來黃俊雄曾於2002年獲第37屆電視金鐘獎特別獎、2006年獲第十屆國家文藝獎-偶戲藝師、2010年獲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2011年獲文建會指定為重要傳統表演藝術「布袋戲」保存者、2015年獲總統頒授二等景星勳章。
吳靜吉:
1939年出生於宜蘭,是教育工作者、文字創作者,也是表演藝術工作者、文化事務管理者。對當代劇場發展、文化藝術環境、藝文學術交流、表演藝術團隊經營等範疇皆有卓越貢獻成果,被譽為台灣文化推手。
1977年吳靜吉與金士傑等人接手耕莘實驗劇團(後更名為蘭陵劇坊),開創演員為主的劇場概念,對台灣當代劇場發展影響深遠。吳靜吉將自己定位為「無圍牆的教育工作者」,協助各領域創造「創造力」,2020年獲教育部第7屆「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終身成就獎、2021年獲文化部文協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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