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日前有民眾過馬路時,趁小綠人閃爍時搶著衝上斑馬線而被開罰500元,因現行規定行人專用號誌閃爍時,「禁止行人走上斑馬線」,否則依法開罰。交通部今天修正相關規定,明確化「行人綠燈閃光」的顯示意義,讓行人不再挨罰,但仍提醒應避免跨入斑馬線。

台中市曾發生女子趁綠燈閃爍,跑步通過行人穿越線,結果被巡邏員警發現後開罰的案例,當時這名女子要過馬路時,看到斑馬線上的小綠人只剩幾秒,她以為加快腳步就能通過,但跑到對面後竟被警察攔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1款「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開罰500元。許多被開罰的人也上網分享經驗,但都表示事前不知有此規定,以為小綠人閃爍是催促行人加快腳步通過。

日前有行人通過斑馬線時,因在小綠人閃爍時衝上斑馬線而被開罰。資料照片
日前有行人通過斑馬線時,因在小綠人閃爍時衝上斑馬線而被開罰。資料照片

因類似事件引發民眾熱議,交通部今天公告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放寬相關法規,讓民眾不會因此挨罰。交通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這次修正核心在於明確化「行人綠燈閃光」的顯示意義,綠燈倒數或閃爍並非催促行人奔跑通過,而是提醒尚未進入行人穿越道的行人「避免跨入」,應等待下一輪綠燈,以確保自身步履從容與安全。

交通部說,這次修法考量到學童、長者或行動較緩慢的族群,綠燈倒數秒數的目的是提供行人判斷剩餘通行時間是否充裕,若行人發現秒數不足,或綠燈已開始閃爍,應評估自身步伐考量優先留在路邊等待下一輪燈號,避免因低估路程、在車道上奔跑或因焦急產生意外風險。

交通部呼籲,行人穿越馬路應保持從容,看到綠燈閃爍時「停、看、聽」,切勿強行跨入路口,後續也將請各道路相關主管機關檢視路口秒數配置。

圖為台北市南港區民眾在行人專用號誌閃爍時跑上斑馬線。中央社
圖為台北市南港區民眾在行人專用號誌閃爍時跑上斑馬線。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