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勞動部勞動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貪污案遭起訴,新北地院今天(25日)召開準備程序庭,謝宜容在庭上拭淚,哽咽認罪;謝宜容的委任律師主張,謝宜容在偵查中自白等情狀,請求法院判處緩刑。
根據起訴書,謝宜容於民國112、113年擔任勞發署北分署長期間,涉嫌於兩件採購案中洩密、圖利特定廠商,使廠商先後獲得25萬餘元、17萬餘元不法利益。另外,謝宜容涉侵占價值2萬餘元禮盒,新北地檢署今年4月依《刑法》《貪污治罪條例》洩密、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嫌起訴。
北分署劉姓、簡姓、郭姓3名人員依洩密、圖利等罪起訴。承作廠商的林姓兄弟、出借投標資格的徐姓業者,則依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嫌起訴。
另方面,謝宜容涉職場霸凌,被告發涉犯過失致死罪,檢方表示,公務員輕生與謝宜容領導管理方式沒有法律上因果關係,因此不起訴處分。新北地院上午召開準備程序庭,謝宜容與3名公務員都出庭應訊,4人也都認罪。廠商林姓兄弟、徐姓業者也都在庭上認罪。
謝宜容律師主張,謝宜容在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可減刑一次,另其犯罪所得財物在5萬元以下,可再減一次。律師也引用《刑法》第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希望法官判處緩刑。
法官諭知辯論庭為8月11日。
謝宜容與委任律師談話後步出法院,面對媒體詢問為什麼在庭上哭了20分鐘,謝宜容回應:「我對不起大家,謝謝大家,大家辛苦了。」她的委任律師在一旁補充,下屬跟她一起成為被告,她覺得很難過,這件事是因她而起,她是主官,本來就要一肩扛起。
有記者提問是否已跟輕生公務員的家屬見面,謝宜容未回應;律師則說目前還沒有,再聯絡看看用什麼適當方式接觸家屬。記者追問謝宜容是否透過鏡頭跟家屬道歉,她低頭向輕生公務員及家屬致歉,並說「他們痛失愛子這件事情,對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