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Jimmy Lai)觸犯《港區國安法》案今天(15日)裁決,法官裁定其各項罪名全數成立,指黎「在《國安法》生效前後,唯一的目的都是尋求中共倒台。」並指控黎智英「供詞多處自相矛盾、前後不一,」因此拒絕接納他的證供。法官說,證據顯示黎智英曾在助理安排下,和美國官員會面,並與同夥遊說外國勢力對中港展開制裁。

此案於今早10時正式開庭,法官表示判詞太長、判決書長達855頁,因此只讀出一小部分判詞,並於約 10 時 30 分,宣布黎智英面對的三項控罪全部成立。法官表示,被告須於明年1月前提交求情信,將待黎智英提交求情信後,再作判刑。案件將於2026年1月12日求情,預計需時4天。

黎智英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和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前者屬於《港區國安法》罪行,後者是一般刑事罪行。

另,黎智英又因為捲入「反送中」運動支持者、「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的案件,被加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上述案件由高等法院處理,主審法官3人,他們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案件於2023年底起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理,整個審訊歷時156天。

在審訊期間,控方曾指「黎智英為知名傳媒大亨,是香港民主派支持者,2019年反修例(反送中)社會動亂事件發生時,他與蘋果日報高層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根據控方和從犯證人在審訊時的舉證及作供,黎智英的罪證包括向各方輸送金錢;謀劃主導「反修例」運動,但未成事;促使美國制裁中國,且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並未停止;印刷特刊,煽動民眾上街;要求美國阻止香港訂定《國安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