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農業部去年修正「公告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今年1月1日起生效,但是給予一年緩衝期宣導、緩衝期將於本月31日屆滿;明年(2026)1月1日起,若被查到沒有替貓植入晶片並辦理寵物登記,將會被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根據《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規定,犬隻從1999年8月5日起,須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新增貓從2025年1月1日起也要辦理、緩衝期到2025年12月31日屆滿;當犬、貓飼主未依規定,替寵物辦理登記並植入晶片,依《動物保護法》第31條第1項第8款,將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農業部動保處指出,辦理寵物登記十分簡單,飼主只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帶著貓前往寵物登記站植入晶片並完成相關手續即可。貓完成登記,不僅能健全寵物管理機制,更能在走失時,透過掃描晶片迅速聯繫飼主,提高尋回機率;同時晶片也如同貓的身分證,有助落實源頭管理,避免遭受惡意棄養。

動保處呼籲飼主把握最後期限,幫貓植入晶片並完成寵物登記,後續也可透過手機或電腦登入「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飼主專區,隨時查看名下寵物的晶片號碼、絕育狀態及其他資料是否正確,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