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台南市政府農業局今天(19日)公布,在白河區查獲養豬業者違法使用廚餘餵豬,已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飼料管理法》,依相關規定裁罰120萬元,並採樣豬隻血液送驗,初篩結果均為非洲豬瘟陰性,同時啟動清消及移動管制,採取最高等級防疫措施。台南市在台中市梧棲一處養豬場爆發非洲豬瘟後,日前宣布禁止廚餘養豬。
台南市政府農業局今天表示,遭查獲養豬場共有168頭豬、10桶廚餘,飼料槽內留有明顯廚餘殘渣,明顯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等規定。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當日立即採樣、啟動裁處程序並採最高等級防疫措施,啟動全面環境清消,對豬場內外、載運車輛與空桶進行清潔消毒,阻斷任何可能風險。


農業局表示,全場豬隻列入移動管制,並抽樣5頭豬隻血液送驗,初篩結果都是非洲豬瘟陰性,確認目前未有疫情蔓延情形,業者自行違規載運10桶廚餘由環保局運送至焚化爐去化。
農業局說明,遭查獲業者是重點追蹤輔導對象,畜產科及動保處於本月10日及13日兩度前往稽查與輔導,當時雖未發現違規,但多次向業者宣導禁用廚餘法令規範;17日執行聯合稽查時,查獲業者使用廚餘餵豬。農業局強調:「對於這種挑戰公權力、危及產業安全的行為,市府將嚴懲不貸。」
台南市動保處呼籲,台南市已明確禁止使用廚餘、屠宰下腳料及動物性廢渣作為飼料,違者最高可處100萬至300萬元罰鍰,養豬戶務必確實遵守規定,共同捍衛非洲豬瘟防疫防線,確保產業永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