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交通部今天(17日)預告外送合理運價準則,明訂每單公里基本運價=每車公里合理成本×(1+合理經營報酬率)/平均每車公里接單數,若有必要,「等待費」、「樓層費」、「夜間加成費」及「春節加成費」等費用。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迪琦表示,運價訂定的是「上限價」,是業者可以收的最高運價,但可以透過打折、優惠或免運提供服務,預計最快明年2月通過並啟動協商機制。

交通部因應外送平台興起,今天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8條之1、《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第8條之1、第8條之2草案。

交通部去年曾經預告修正前述相關草案、訂定外送運價準則,但遭外界反彈,引發爭議,後來暫緩修法,今天再度預告擬修正相關草案內容。

根據草案規劃,貨運業者以機車承運外送平台運送業務,基本運價的計算公式是:每單公里基本運價=每車公里合理成本×(1+合理經營報酬率)/平均每車公里接單數。

草案指出,每單運費包含起程費及續程費,應依所訂定的每單公里基本運價,按運送距離計算,必要時,在運費之外,還可以加計「等待費」、「樓層費」、「夜間加成費」及「春節加成費」等費用。

每車公里合理成本項目包括:燃料、附屬油料、輪胎、車輛折舊、修車材料、行車人員薪資、行車附支、修車員工薪資、修車附支、業務員工薪資、業務費用、各項設備折舊、管理員工薪資、管理費用、財稅費用、稅捐費用等計算項目,同業公會及相關工會可依實際需求,選擇適合項目計算機車貨運基本運價。

胡迪琦表示,未來相關法令通過後,將會按照這個公式執行外送運價,公路局也將會啟動「五方協商」,包括消費者、平台業者、外送員工會、消費者團體及中央與地方政府代表討論。

胡迪琦指出,過去貨運業的運價計算是用「延噸公里」方式,但不符合機車外送需要,因此才會訂定外送運價公式,這次是先與外送員團體、消費者團體等組織討論,取得共識再預告。

至於基本運價價格,胡迪琦說,這次公告是針對公式本身,實際運價還沒有確定,外界所說的一單60元起跳是自行試算結果,要等到公式確定後,才會啟動五方協商,依照北中南東不同區域,訂出各地的基本運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