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針對前台積電工程師陳力銘、在職工程師吳秉駿與戈一平,涉嫌洩漏台積電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一案,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昨天(1日)召開接押庭審理,晚間裁定3人羈押禁見3個月。法院認為,3人的行為,嚴重影響國家安全與產業競爭秩序,且有勾串共犯與湮滅證據之虞。
坦承犯行卻避重就輕 有串證可能
法院裁定指出,雖然3名被告已坦承部分犯行,但對於犯罪情節、手段與目的的供詞曾出現前後不一、避重就輕的情況。
檢方表示,本案尚有其他潛在涉案人,正在偵辦中,且被告3人曾是或現為同事關係,可隨時透過通訊軟體聯繫,在案發後有刪除對話紀錄的行為,有事實足以認定有勾串共犯、湮滅證據之虞。
法院認為,考量此案情節重大,若僅以交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方式,不足以確保後續審判順利進行,故裁定將3人羈押,並禁止接見與通信。
檢方依《國安法》等罪起訴 求處重刑
台灣高檢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今年8月27日起訴3人。
檢方查出,離職工程師陳力銘,轉職到台積電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後,為爭取訂單,多次要求在職的吳秉駿與戈一平,提供台積電2奈米製程的蝕刻機台的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
檢方認為,3人的行為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與《國家安全法》,屬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對台灣半導體產業的國際競爭力,造成嚴重威脅,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求處陳力銘有期徒刑14年、吳秉駿9年、戈一平7年。
此案的偵辦起因是台積電公司內部主動發現異常後,進行內部調查並於7月8日提告。檢方隨後指揮調查局發動搜索並將3人聲押獲准。
根據我國政府2023年訂定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14奈米以下先進製程技術都包含在內,若未經授權擅自使用、重製或洩漏屬於該清單的營業秘密,即可能違反《國家安全法》相關條文。
除了台積電、全世界僅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英特爾(Intel)、日本Rapidus株式会社等少數企業具備2奈米開發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