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抽血換學分案,台師大今天(25日)完成教評會3級3審,決議將女子足球隊教練兼教授周台英「解聘,4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理由包括持續性的霸凌行為、不符程序抽血的「權力不對等」關係。
教育部表示,收到台師大函報後,會盡速處理,周台英解聘後,非現職教職員,不得申請退休金。
台師大爆發周台英以扣學分威脅選手配合研究抽血,經立委與人本教育基金會等人在去年底公布後,經過大半年調查確認周台英有霸凌行為,日前宣布對周台英做出「次學年起不予晉薪」、「不得超授鐘點」、「不得在校內外兼職兼課」、「不得申請留職留薪出國研究或進修」、「不得擔任校內各級教評會委員或行政、學術主管」,但仍繼續擔任該校教授的處分,引起社會各界譁然。
受害的台師大畢業生簡奇陞,甚至在台師大公布前述處分的記者會上,突然脫掉帽子、摘掉墨鏡說「需要遮遮掩掩的不應該是我。」行政院長卓榮泰、國科會主委吳誠文等人,都表示無法接受此一結果,吳誠文還要台師大好自為之。教育部隨後退回台師大的處分,要求台師大在兩個月內重新審議。
台師大校長等人在本月19日,首度針對此事舉行記者會,相關人等公開向社會及受害學生道歉,周台英也坦承學生指控一切屬實。
台師大隨後分別於22日、23日召開系、院層級教評會,今天舉行校方層級教評會,完成3級3審程序,中午公告決議為「解聘,4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周台英目前約62歲,被處「4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恐失去退休資格。
台師大解釋,教評會的決議,考量此案中權力不對等關係、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與受教權影響程度,以及霸凌持續的時間、次數與頻率及應受責任程度等事由。周台英確有具貶抑、排擠、欺凌等性質的持續性的行為,致使部分學生長期處於壓迫、不友善環境,造成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多重損害,構成校園嚴重霸凌事件。
抽血檢測部分,教評會認定,周台英在學生未充分理解或不願意的情況下執行抽血,且「知情同意書」是事後補簽,也沒有充分說明血液檢測與訓練的關聯性,強化與學生之間的「權力不對等」關係。
台師大指出,周台英在接受台師大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及記者會中,揭露在抽血過程有非醫療專業人員執行的情形,明顯違反相關法規。相關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的連帶責任,後續將由學術倫理調查小組釐清。
台師大教評會確信周台英案影響範圍「非僅為單一事件」,且持續一定期間,造成學生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各層面的損害,「此種利用自己身為資深教練所具之權勢地位,實屬不當。」
教評會認定周台英行為已達解聘的必要,今天的校級會議中,由出席的20名委員(全部為28名)充分討論後並進行無記名投票,經半數同意,做出解聘的決議。
教育部長鄭英耀昨天強調,教師做研究,不能傷害學生的身心理,重申教育部層級的校院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已認定周台英霸凌的行為,依法已構成終身解聘或是解聘、四年內不予聘任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