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1歲多男童「剴剴」疑遭劉彩萱、劉若琳虐死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13日)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台北地方檢察署另外查出,劉姓姊妹還涉以布條綑綁等方式,凌虐另外2名幼童,檢方已於今年4月間依凌虐等罪起訴兩人,目前正在北院審理中。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自2023年8月間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涉嫌於同年9月1日起至12月23日,對「剴剴」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剴剴」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無意識,傷重送醫不治。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兩人,對劉彩萱求處無期徒刑、劉若琳求處18有期徒刑。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天依檢方求刑,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可上訴。
檢方另外查出,劉彩萱自2023年4月起,受托育6個月大的潘姓幼童,劉若琳同年月經由兒福聯盟媒介照顧剛出生的蔡姓幼童,姊妹雖然分別受託照顧潘童、蔡童,但經常互相支援或共同托育照顧2名幼童。
檢方指出,劉若琳於2023年9月3日照顧蔡童時,任由托育的林姓幼童用腳抵住蔡童頭部,拉取蔡童掛在脖子上奶嘴的掛繩,反覆用力勒住蔡童脖子,並彈擊蔡童的眼睛、鼻子、臉部及頸部各處,蔡童因此嚎啕大哭,劉若琳不但不阻止,反而以戲謔態度在旁邊錄影。
劉若琳於2023年10月間因開刀住院,劉彩萱趁著同年月29日單獨照顧蔡童機會,以布條綑綁蔡童,將蔡童雙手反綁於餐椅背,雙腿綑綁固定在餐椅上的非人道待遇,虐待蔡童。
檢方表示,劉彩萱、劉若琳於2023年9月間,將潘童雙腳張開,使其一腳跨站於椅子上,另一腳蹲馬步站於地上,讓潘童上不去也下不來,潘童感覺痛楚不安,尖叫大哭、右腳支撐不住滑動,導致椅子晃動,感到驚嚇、嘶吼喘氣、轉頭伸手求助時,2姊妹置之不理。
另外,潘童的母親向檢方表示,她發現劉彩萱照顧潘童時,潘童肛門嚴重紅腫、水泡破皮、潰爛,他曾多次提醒劉彩萱應該幫潘童更換尿布,但劉彩萱經醫師告誡及潘母多次提醒,仍不改照料方式,造成潘童傷害。
北檢今年1月間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強制、傷害等罪起訴劉彩萱、劉若琳,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