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美國總統川普今天表示,針對尋求第3個總統任期一事,「我不是在開玩笑」。這是他考慮突破憲法阻礙,以於2029年初結束第2個任期後繼續領導美國所作最明確表態。

《路透社》報導,川普1月20日就任沒有連續的第2個總統任期後,曾針對尋求第3個任期作出含糊暗示,今天則在國家廣播公司新聞網(NBC News)電話訪談中對此予以直接回應,堪稱是截至目前他對實現此目標最具體的一回。

他被要求就尋求再做一任的談話提出澄清時回答,「不,我不是在開玩笑、我不是在開玩笑」。但他表示,「現在思考此事實在是為時尚早」。川普說:「如你所知,辦法是有的、有辦法讓你可以這樣做。」但他拒絕詳述任何具體辦法。

然而,根據美國《憲法》第22修正案,不管是否連續,總統任期限制為兩個4年任期。綜合《法新社》與《華盛頓郵報》指出,美國《憲法》第22修正案是由共和黨發起並於1951年通過,當初是為處理小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當4任總統一事。第22修正案規定,不管是否連續,美國總統任期限制為兩個4年。川普尋求第3任有違憲之虞。

美國修憲機制是一套雙重程序,修憲可由國會發起,也可以由各州發起。如果是由國會發起修憲,需在參、眾兩院都至少得有2/3的議員提出修憲案;若由州層級發動,則必須由至少2/3的州議會提出修憲會議。到目前為止,美國《憲法》 27個修正案都是由國會所啟動。

修憲案需經批准程序才能生效成為法律。修憲案在國會或者修憲會議成案後,需獲3/4的州議會或州所召開的特別會議批准,才能生效。美國歷史上只有憲法第21修正案(廢除禁酒法)是經各州的特別修憲會議批准。考量到目前共和黨控制的州和國會席次,兩條路線似乎都不太可行。

今年1月底在川普就職幾天後,田納西州共和黨聯邦眾議員奧格茲(Andy Ogles)就提案修憲,允許美國總統若兩個任期不連續的情況下可參選第3次。

《美聯社》報導,波士頓東北大學(Northeastern University)憲法學教授保羅(Jeremy Paul)認為,「沒有可信的法律依據支持川普競選第3個任期」。

聖母大學選舉法教授穆勒(Derek Muller)指出,1804年批准的第12修正案規定「任何在憲法上不符總統資格者,也不能擔任副總統」這意味川普也沒有資格再去當他人副手。穆勒說:「我不認為有什麼『奇怪伎倆』能繞過總統任期限制。」他認為,川普談論尋求第3任期是出於政治因素,想「盡可能展現他的力量」。

《路透社》報導,美國開國元勳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於1796年樹立總統兩任的不成文慣例,後在140多年間為大多數後繼者所遵守,直到1940年被小羅斯福打破。民主黨籍的小羅斯福在1930年代美國經濟大蕭條和二戰期間擔任總統,他違背傳統連當3屆,之後又贏得第4任,但於1945年第4任就職幾個月後因病去世。

川普1月20日就任沒有連續的第2個總統任期後,曾針對尋求第3個任期作出含糊暗示,今天則在國家廣播公司新聞網(NBC News)電話訪談中對此予以直接回應。翻攝臉書
川普1月20日就任沒有連續的第2個總統任期後,曾針對尋求第3個任期作出含糊暗示,今天則在國家廣播公司新聞網(NBC News)電話訪談中對此予以直接回應。翻攝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