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來美
資深媒體人,曾獲客家新聞獎、兩岸新聞獎,現從事文史寫作。
台灣客家族群從農曆正月16日開始祭掃祖墳,一直到清明節前止,有別於漳泉閩南人在三月節、清明節掃墓。隨著火葬普及,家塚、族塔興起,祖先靈骨集中,以往奔波山頭公墓掃墓的場景漸成過往﹔而「一方水土養一方人」,習俗也得遷就農時、工作,以致南北客家人掃墓日亦不同。
明清時期台灣外來族群,分是來自福建泉州、漳州的閩南人,以及粵東北、閩西的客家人,一般來說泉州人清明節掃墓,漳州人過「古清明」(農曆3月3日,稱三日節或三月節):客家人「掛紙」則是「新地不過春社,老地不過清明」。
新地指新墳,首次掃墓稱「開青」,「新地不過春社」是子孫擔心往生者是陰間新人,第一年掃墓祭品恐被惡鬼搶走,提前在春社日(今年是國曆3月21日、農曆2月30日、春分日)前祭拜,才享用得到﹔而「老地不過清明」,則是舊墓也要在清明節前祭掃。
早期客家人二次葬,只有撿骨後骨罎仍「寄岩」未建佳城者,才在清明節當天備牲醴在祖堂內為親人「做清明」;高屏六堆客家人大都是農曆「二月掛紙」;桃竹苗客家人則提早到元宵節過後就掃墓。
南北客家人為何掃墓日期不同?似跟南北春耕時期不同,以及島內二度移民有關。高屏一期稻作春耕,在小寒至大寒間,最晚必須在立春前插秧﹔而桃竹苗則是「春分前好蒔田,清明後好種豆」,一期稻作插秧大都在春分前,最晚不能過清明。因此元宵節過後,北部客家人仍農閒,正是掃墓好時節﹔反觀高屏客家人卻正農忙,要到農曆2月2日「伯公生」後才農閒,方便「掛紙」。
北部客家人元宵過後就掃墓,亦似乎跟日治時期至光復初年在島內掀起的數波南向、東向移民潮有關,這些移民有的到日人經營的農場做工,有的伐樟焗腦,有的拓墾台灣九大河川整治後的浮覆地,亦有南下贌田耕佃者﹔因早期交通不便,他們趁返鄉過年後,就忙著掃墓,以方便返回移居地工作。
高屏六堆客家人以前曾訂329青年節為掃墓日,但現329不再放假,多數鄉鎮會協商公告掃墓日,以內埔、萬巒、竹田三鄉來說,往年會協調一個週六或週日為公定掃墓日,大都在春分前後。有些家族公嘗(祭祀公業)則自行公告家族掃墓日,因此每個家族掃墓日期不一,不過多數都集中在農曆2月,且在清明節前。
早年祖瑩分散,掃墓一、兩天是常事,但隨著家族紛建家塚、族塔,地方政府、寺院廣建納骨塔,且火葬普及,靈骨集中,掃墓已更加方便,反而是農曆正月16日很難碰到假日,因此改到元宵節過後第一個星期日或農曆2月第一個星期日掃墓的家族已越來越多,亦有的乾脆改到清明節。
以公館鶴岡何氏家族來說,子孫字輩「國爾乃若,啟華廷才,有美在中,長發其祥」,來台祖乃斌公是19世,30餘年前是正月16日掃墓,由25世有字輩主持﹔現改為元宵節過後第一個星期日,由26世美字輩、27世在字輩主導,慎終追遠,代代相傳。
客家人「聚族而居,合族共祀」,如今台灣經濟富裕,交通發達,農業邁向機械化,委託代耕多,掃墓選那一天已不再是難題,重要的是要懂得飲水思源,讓祖德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