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庄中心/綜合報導】苗栗縣三義鄉公所委外觀光巴士日前發生酒駕肇逃事件,57歲陳姓駕駛酒後駕駛觀光巴士上路,擦撞路邊停放車輛,且未依規定處置即駛離現場,警方獲報後前往攔停,對其酒測顯示高達1.14毫克,幸未釀傷亡。三義鄉長呂明忠昨天(6日)痛罵「太可惡」,將要求廠商說明為何管理如此鬆散。
酒駕上路擦撞肇逃 觀光巴士一路搖晃遭攔停
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表示,57歲陳姓男子5日駕駛營業大客車(觀光巴士),由三義鄉台13線北往南行駛,行經雙湖段時,擦撞路邊停放自小客車,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繼續駛離現場。
當時三義消防分隊救護車支援國道1號車禍勤務,在返程途中,剛好看到前方觀光巴士撞擊路旁車輛,仍持續往前行駛,甚至沿途左右搖擺、行車不穩,為避免再次發生意外,消防救護員趁著對方停等紅綠燈時,加速上前把觀光巴士攔停下來。
員警此時也趕到現場,當場聞到陳男身上散發濃濃酒味,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14毫克,幾乎醉得不省人事,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另外肇事逃逸部分,警方也將依規定舉發。
非值勤私開公車 鄉長怒批管理鬆散將究責
針對此事件,三義鄉長呂明忠震怒痛批「太可惡」、「太離譜」,並指出公所委外的觀光巴士規劃每日固定班次,上午2班、下午2班,自三義火車站出發,行經勝興車站、龍騰斷橋、水美木雕街等景點繞行。初步了解,陳姓駕駛當時並非值勤班次,而是在酒後私自將公司車輛開出,行為相當不應該。
呂明忠進一步說明,三義鄉的幸福巴士同樣由同一廠商承辦,由於廠商不在三義地區,車輛多由司機負責保管,在評選與簽約過程中,已明訂司機不得酒駕等相關規範。即便陳男事發時非值勤期間,仍將依契約對廠商進行處分,並要求說明管理是否疏失。
苗栗警察分局呼籲職業大客車駕駛善盡職業道德,絕不酒後駕車,遵守交通規則;另乘客若發現司機面有酒容,應立即通知業主,亦可打電話報案請求警方協助取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