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故事車」,日前前進桃園市武陵高中,邀請馬來西亞客籍白色恐怖受難者陳欽生擔任「真人圖書館」主講人,與高中師生分享年少時期的白恐遭遇,以及出獄後的生命體悟。陳欽生說,歷史的傷痕會隨時間淡化,卻不能抹滅,「我必須把我的故事不斷地講給大家聽」,直到大家能夠引以為鑑,一同為守護自由與人權而努力。
國家人權博物館打造「人權故事車」,自5月起啟動校園巡迴,車中載著精選的人權主題書籍,盼跳脫地域限制、以走動式展覽方式,走進校園,主動將人權議題帶進各級學校師生面前。11月1日在武陵高中的主講人陳欽生,目前擔任國家人權博物館的導覽人員,亦常協助國家人權博物館為國際參訪人士導覽。
陳欽生在馬來西亞長大,後與同學結伴來台求學,進入成功大學化工系就讀,因常至學校附近的美國新聞處借閱原文書,因而無辜捲入1971年「台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在殘酷刑求中,陳欽生被迫寫下自白,最後遭調查局以「馬來西亞共產黨陳水祥陳欽生案」依「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俗稱二條一)唯一死刑起訴。
陳欽生後來在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國會議員、馬來西亞政府多方營救下,改判為「最輕的」12年有期徒刑,並押送到綠島綠洲山莊。
陳欽生與現場師生分享獄中點滴,「那時候所有食物都是從牢房下方的孔洞送進來,獄外送的食物要檢查,所以會被切得支離破碎,而水都只能從馬桶取用。」他曾因種種不人道的待遇與精神折磨而身心俱疲,一度失去求生意志,但母親遠自馬來西亞到綠島探監,帶給他重生希望。他承諾會活著回到馬來西亞與家人團圓,並在獄中難友們的鼓勵與陪伴下,走過這段漫長的歲月煎熬。
陳欽生1983年3月2日出獄,那時已33歲,沒有身分證也沒有錢,連要返回馬來西亞也被台灣政府禁止,茫然的他,只能在街頭流浪,翻餿水桶找食物。當時,陳欽生完全不敢將這樣餐風露宿的生活告訴家人,並以自己正努力打拚為由,拒絕家人來訪。
「我33歲離開監牢,36歲才開始我的人生。」1986年,陳欽生終於取得身分證,並透過難友介紹找到工作,也認識了妻子李桂芬。1988年,離家二十多年的陳欽生,帶著當時還是女友的李桂芬重回馬來西亞,與家人團圓,實現與母親的承諾。
「跑遍了全世界幾十個國家,發現台灣還是最值得我留戀、付出的地方」,他最終選擇在台灣定居,在2009年以最年輕的政治受難者身分,擔任國家人權博物館導覽員,要用自己的生命見證,讓大眾了解那段侵害人權的歷史﹑直到大家能夠引以為鑑,一同為守護自由與人權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