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民眾黨政治獻金等案,今天(25日)宣判。法官事前命審判中停止羈押的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4名被告到庭聽判。台北地檢署以收受賄賂、侵占政治獻金、背信等罪嫌對柯文哲求刑共28年6個月,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

北院今天宣判,柯文哲收受賄賂判刑13年、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各判刑2年、3年6個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判刑2年,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審判長江俊彥在宣判主文後表示,柯文哲、沈慶京涉犯違背職務行、收賄罪,是指收賄210萬元部分,有對價關係存在,本質上就是「前金後謝」,金額多少不是定罪關鍵;1500萬元部分是供述證據,在法定證據分類上,屬於被告審判外不利於己的供述,依《刑事訴訟法》156條之2規定,這不是法官可以自由心證認定的,在沒有補強證據情況下,法官不能認定為犯罪事實。

今天的合議庭共審理11名被告,除柯文哲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遭判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刑15年6個月;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判刑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都委會前執秘邵琇珮判刑1年3個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判刑6年6個月。

台北市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依公益侵占、背信罪判刑4年6月;前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依公益侵占、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憑證罪判刑2年4個月;會計師端木正判刑1年;應曉薇的顧問吳順民、威京集團前財務經理張志澄則獲判無罪。

此外,《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柯文哲此案雖然目前僅是一審,但依前述法律規定,他將無法再登記競選總統或副總統。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天在聽判後表示,他完全無法理解,「法院沒有認定柯文哲收受1500萬,卻把捐給台灣民眾黨的210萬當成賄款,但問題是:柯文哲根本不知道有捐210萬給台灣民眾黨,這到底是哪門子賄賂?(李文宗被控共同收受210萬賄賂的部分無罪),簡直是太扯了!」他說已在第一時間指示中央黨部全體同仁,全力協助柯家人,陪伴他們度過這一煎熬時刻。

柯文哲去年底依《法院組織法》,向北院聲請法庭直播,合議庭未裁准,但認為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是社會矚目案件,裁定全案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將在今天宣判後5日內公開播送,本案將成為事實審法院首次法庭錄影公開上網播放案件。

台北地院合議庭由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許芳瑜、陪審法官楊世賢共同審理判決本案。

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全案分為四大部分,包括:「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侵占政治獻金、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3案;至於「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僅會計師端木正1名被告。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部分,北檢認為,柯文哲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1710萬元,時任台北捷運董事長的李文宗也有參與,讓鼎越公司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的建造執照,圖利財團121億餘元。此外,沈慶京還涉嫌行賄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5250萬元、應曉薇助理吳順民363萬餘元。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分為兩部分,首先是,柯文哲涉嫌將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轉交包括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等3人捐贈給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00萬元,侵占為己有。

其次,柯文哲、李文宗、前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涉嫌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餘元,又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餘元。此部分柯文哲等3人,共同侵占柯文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部分,柯文哲、李文宗涉嫌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的捐款挪為競辦員工薪資,共827萬1095元。

「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部分,端木正則涉嫌出具不實查核報告給監察院,且在監察院要求退回補正時,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等9筆不實交易。

北檢於2024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柯文哲、沈慶京、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都委會前執秘邵琇珮、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應曉薇、吳順民、李文宗、李文娟及端木正11人。

檢察官針對柯文哲於京華城案中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求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求處5年徒刑;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部分,求處6年徒刑;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求處2年6月徒刑。具體求刑共28年6個月、罰金5000萬元。

此外,檢察官也分別對李文宗求刑17年4月、罰金1000萬元;對沈慶京求刑17年、罰金共3300萬元;對應曉薇求刑16年6個月、罰金共5000萬元;對彭振聲求刑3年;對黃景茂求刑7年、罰金1000萬元;對邵琇珮求刑1年3月、緩刑2年;對端木正求刑1年;吳順民、張志澄、李文娟則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全案於去年12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後,審判長定今天下午2時30分宣判,並依刑事訴訟法新法規定,「法院於審判中許可停止羈押者,得命被告於宣判期日到庭」,未到庭可逕行拘提,諭知柯文哲等4人於宣判期日到庭。合議庭宣判後是否接續召開訊問庭,針對變更強制處分聽取檢辯意見,備受關注。

柯文哲起訴書全文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等4大案,台北地檢署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26日下午進行一審宣判,柯文哲(中)在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左)陪同下到庭聽判。中央社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等4大案,台北地檢署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26日下午進行一審宣判,柯文哲(中)在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左)陪同下到庭聽判。中央社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等4大案,台北地檢署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26日下午進行一審宣判,已命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4名被告到庭。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中)到庭聽判,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中央社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等4大案,台北地檢署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26日下午進行一審宣判,已命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4名被告到庭。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中)到庭聽判,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中央社

柯文哲涉4罪遭求刑28年6個月 收賄1710萬、侵占623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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