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台美完成簽署「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ART)」,其中包含開放美牛絞肉及部分內臟進口,衛福部食藥署表示,我國針對美牛、美豬輸入的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MRL)對齊國際標準,敏感品項禁令維持不變、原產地也需標示、校園午餐維持可優先採購使用國產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表示,針對美牛、美豬管理,我國政府經審慎研議與赴美實地查廠風險評估,對齊國際規範調整牛肉進口管理,此次僅開放牛絞肉及部分內臟(心、肝、腎等)、豬產品維持原進口品項,維護國民健康堅持「四大不變」:
一、敏感品項禁令不變:僅開放絞肉及部分內臟進口,但針對國人較敏感項目(如頭骨、腦、眼睛、脊髓、機械分離肉或機械回復肉、肺臟、胰臟、脾臟、膽囊、子宮等)禁止進口。
二、原產地標示不變:包裝及散裝食品、飲食場所皆需標示肉品原產地。
三、校園採購國產不變:校園午餐維持可優先採購使用國產肉。
四、食安管理機制不變:源頭、邊境及後市場管理機制不變,持續落實每年赴美實地查核、依風險邊境查驗,以及後市場稽查抽驗等機制。

食藥署指出,我國政府以科學實證管理美國牛肉進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3項指出,「第一項第三款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
而美國在2013年已被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認定為牛海綿狀腦病(BSE)「風險可忽略」國家(最高安全等級,全牛齡全品項皆安全),且WOAH於2023年最新指引指出,典型BSE才須通報及列入BSE案例計算,而美國已經逾20年未曾發生具流行傳播風險的典型BSE案例,因此實已非屬《食安法》第15條規範對象。

加速先進美製醫藥品審查 基改食品管理未變
另外針對加速先進美製醫藥品審查,食藥署表示,健保給付醫藥品接軌國際是病友團體長期訴求,美國作為全球醫療科技強國,未來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審查的美國製造醫療器材與藥品,可以美國上市許可作為申請我國許可證時的充分證據,但適應症、人種差異、臨床使用等仍須通過我國專業審查,加速民眾使用安全有保障的優質藥品與高階醫材。此外,建置自費醫材核價單一平台,無須22縣市逐一審,簡化程序,加速臨床應用。
在食品方面,食藥署指出,對於基改食品管理規定未變,產品仍須於上市前經過嚴謹的查驗登記審查,含基改食品原料的產品也要清楚標示,資訊透明提供民眾辨識選擇。同時臺美建立資訊交換機制,邊境發現未核准基改產品有少量非故意摻雜情形,會立即啟動通報處理,強化把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