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繼先前簽訂台美投資合作備忘錄(MOU)後,台美雙方在美東時間2月12日簽署「對等貿易協定」,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表示,確立美國對台的對等關稅15%不疊加及232關稅最優惠;後續待美國完成國內行政程序後,對等關稅就能調降。至於備受關注的美規車部分,行政院指出,未來美規小客車將降至零關稅。
對等關稅15%不疊加 美行政程序完成後生效
鄭麗君於美東時間2月12日率領談判團隊與美方就「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ART)」達成共識,隨後見證協定簽署,並於晚間7時(台灣時間13日上午8時)率領相關部會官員在駐美代表處舉行記者會說明。
鄭麗君表示,繼1月15日與美方簽署投資MOU後,今天正式完成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的簽署,這2份文件簽署正式確立台灣取得美方對等關稅15%不疊加,以及232關稅最惠國待遇的雙重關稅優惠待遇。

至於後續對等關稅何時能從目前20%降至15%,鄭麗君指出,美方對此說明,後續完成國內行政程序後,將會以聯邦公報的方式載明對台對等關稅,以及已制定的232關稅方面的優惠。
她也說,行政院後續將依照「條約締結法」的規定,將協定送交國會審議,同時併送1月15日簽署的台美投資MOU。
美規小客車零關稅 小貨車仍將課稅
備受關注的美規車部分,行政院指出,未來美規小客車將降至零關稅,但保留中小貨車維持一定關稅,以確保軍工韌性,同時也會在協定生效6個月內,建立美規車後市場稽核監督管理體系。新聞稿未說明進口美製小貨車的稅率是多少。
行政院也提到,符合美國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FMVSS)的美規車,將取消美規車進口數量限制,但台灣仍會確保美規車合規進口,保障消費者權益,未來美規車輛進口,仍須由美國原廠提供符合美國FMVSS標準的文件,向台灣交通部申請安全審驗合格證書,以及向經濟部、環境部申請耗能、污染、噪音等3張合格證明文件,經台灣審驗機構查驗核發合格證明後,才能上市銷售。
行政院表示,台灣也將建立美規車後市場稽核監督管理體系,而針對車輛安全法規符合性及檢測認證對接等事項,須於協定生效6個月內完成。

2.確保糧食安全與軍工韌性。
3.守護國人健康,以科學證據對齊國際規範。
4.優化台美經貿體系,提升經商便利與透明環境。
5.共同合作經濟安全,建立可信賴的產業供應鏈。
6.增進雙向投資,確立台美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