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博愛座」正式走入歷史。立法院會今天(15日)三讀修正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將現行「博愛座」改為「優先席」,適用對象由「老弱婦孺」改為「其他有實際需求者」。

博愛座2013年入法 爭議層出不窮

台灣大眾運輸工具設置博愛座的起源,坊間最普遍的說法是源自於1976年4月2日,台北市公車業者為紀念前總統蔣中正逝世週年,將在各線公車普設「博愛座」,台北市多家業者共2699輛公車參與,希望市民搭車時能「發揮仁慈博愛精神」,主動讓座給老弱婦孺。

直到2013年5月31日,立法院才三讀修正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博愛座正式入法,修正草案並規定,博愛座比例應高於總座位數的20%,後來下修為15%。

然而,博愛座設置以來爭議層出不窮,近年更愈演愈烈,朝野立委紛紛提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6月23日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並於15日院會三讀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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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條文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的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的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之「優先席」,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15%。

院會也通過一項附帶決議,建請交通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訂定全國統一優先席圖示,供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運用。並請交通部會同衛福部研議「優先席」多元宣導措施,請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共同宣導,並輔以人員廣播提醒,讓社會大眾發揮禮讓精神及同理心,並尊重他人使用權利。

林月琴:「優先席」更清楚傳達有需求優先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表示,這次修法不只是調整座位名稱,是回應社會觀感跟公共空間長期的矛盾誤解。讓座是基於同理心的自主選擇,不是社會壓力的義務。看起來年輕健康的人,也可能有隱性需求,不應該用道德眼光評價每位乘客,因此將「博愛座」修正為「優先席」,更清楚傳達「有需求者優先」精神,不僅能降低社會誤解,也讓社會回歸尊重與互助。

立委林月琴表示,將博愛座改為「優先席」更能傳達「有需要者優先」的精神。翻攝國會頻道
立委林月琴表示,將博愛座改為「優先席」更能傳達「有需要者優先」的精神。翻攝國會頻道

陳菁徽:老年人口將突破20% 遺憾優先席比例維持舊標準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則表示,有關法定優先席比例問題,對她而言仍有遺憾。陳菁徽認為,應將最低座位比例從15%提高到20%。可惜交通部卻反對擴大保障。陳菁徽說,2013年修法時,65歲以上人口僅約12%;如今將突破20%,所以維持舊標準,早已無法應對當前需求,未來若再推動保障擴大修法時,還請交通部不應再拒絕、從善如流。

立委陳菁徽認為,如今台灣已是高齡社會,老年人口突破20%,維持舊標準已無法回應當前需求。翻攝國會頻道
立委陳菁徽認為,如今台灣已是高齡社會,老年人口突破20%,維持舊標準已無法回應當前需求。翻攝國會頻道

民團:宣導初期可以貼紙加強需求辨識度

如今「博愛座」走入歷史,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洪心平表示,樂見其成,對於許多外觀看不出來的對象,如洗腎、癌症接受化療的年輕病人,這樣的改變真的非常需要,不再侷限於老人或某些特定族群,而是回歸到「有需要者優先」的本意。

洪心平強調,外觀看不出來,不代表沒有需求,更不應該有「不舒服怎麼不搭計程車」的心態,長期下來,這不僅是沉重的經濟負擔,更違反了每個人都有選擇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自由,未來宣導勢必是重點,建議初期可比照懷孕婦女,提供有優先席需求者貼紙識別。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張淑卿日前也提出類似建議,盼以類似「好孕貼紙」等方式,加強需求的可辨識度,以減少紛爭。「老人」是多樣性的族群,不希望博愛座的存在弱化了高齡者,盼藉這次更名消弭世代隔閡。

洪心平說,博愛座不該變成一種情緒勒索的工具,應該是現場彈性調整、彼此理解的空間。應讓「優先席」真正回到社會互助的精神,而非成為某些人才有權使用的「特權席」,包含遇到發燒、頭痛或肚子痛的任何不適者,即使是一般座位也可以擁有讓座文化。

台灣年輕病友協會與台灣病友聯盟過去都曾表態,博愛座之亂絕非改名就能解決,這是隱性需求被看到的第一步,如果大眾還是用一樣眼光看待這個座位,依舊還是會在車廂上演全武行,宣導教育更重要,盼社會觀念升級,讓座文化扎根每個座位,有平等表達需求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