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因應丹娜絲颱風造成中南部各地的災損,提醒若有因颱風淹水等災害而有財產損失的民眾,要記得先拍照存證,並於災害發生後30天內,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各縣市稅務局官網,點擊線上服務/申辦及下載,申報(請)稅捐減免。
強風豪雨造成的財產損失若符合減免標準,可於災害發生起30天內,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及娛樂稅。
相關減免措施如下:
房屋稅: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受災戶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未達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的房屋,免徵房屋稅。
地價稅: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可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申請。
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災害受損,致無法使用必須進廠修復才能行駛,或因災害受損無法使用者,可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並持監理單位核發的證明文件,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退還從災害發生起,已繳納的使用牌照稅。
娛樂稅:各縣市查定課徵娛樂稅的店家,因災害影響導致無法營業,或營業受影響,可向各縣市稅務局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的天數,按比例核定減免當期的娛樂稅。
如有受災害影響,致無法營業及貨物、菸酒受損等得減免營業稅、所得稅、貨物稅及菸酒稅者,請自行向國稅局洽詢,如民眾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國稅局及地方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國稅局轉1,地方稅務局轉2,將有專人服務。
此外,農業部針對此次災情也有提供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雲林縣古坑鄉及林內鄉、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都有辦理丹娜絲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有需要的民眾,可以前往各縣市相關公所申請補助、辦理低利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