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新北市消防員8日為救溺翻船,導致2人殉職,1人昏迷。消防局今天(9日)表示,勇消為救人落水殉職,將加強警義消辨識危險水域風險,也依《消防法》成立災害事故調查會,釐清事實經過。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今天舉行記者會,要求消防人員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
籲納入職安法 終止「以命換命」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指出,10年來有42位消防人員殉職。自2023年屏東明揚大火後,該會就持續推動消防人員納入職安法,但政府僅表示要透過《消防法》保障消防人員職業安全,不僅缺乏完整外部監督機制、職業醫學專業,更有球員兼裁判狀況,消防員是高風險職業,但不應於犧牲性命的前提下救災,尤其昨天在新北市的殉職案相關畫面中,該會認為這次的救災行動,就是「以命換命」。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表示,職業安全保障是雇主應提供的最低保障,更是普世價值,「消防隊員不是英雄,」應在有適當風險管控及完整職安制度保障的前提下工作,政府推動的消防人員職安納入消防法,根本無法完整保障消防人員的職業安全,要求消防員在缺乏完整職安制度保障前提下救災,形同殺人,消防員全面納入《職安法》刻不容緩。
專責化 避免雜務影響專業訓練
此外,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要求「消防勤業務專責化」。該會指出,一位消防員一天執行的勤務包含消防安檢、災害搶救、緊急救護、水源調查、防災宣導、車輛裝備器材檢查、上級交辦的文書作業與行政作業;一天的班表,可能是早上至附近國小宣導與消防體驗、下午要挨家挨戶發送住警器、進行消防安檢,返回分隊後要完成上級交代各種的文書業務作業;隔天太陽剛升起,又要進行水源調查,根本沒時間好好在隊訓練,最後遇到了真需要體力、心力與專業技術的災害時,「一位消防員還剩餘多少能量可以面對危險?」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最近接獲會員反映,「消防員正接受地震倒塌建築特搜隊的專業訓練,卻被要求赴嘉義市鋸樹、清理道路,這是完完全全的不尊重專業,把消防員當免費人力隨意呼喚。」
「消防員面臨的,是被要求甚麼都要會,甚麼都要做,甚至犧牲訓練時間也在所不惜的各類非緊急的勤務業務。」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表示,基層要求政府尊重消防員的專業,而專業所需要的是長時間的投入,專精、完善且現代化的訓練計畫,救災要落實專業,救護要落實專業,消防安檢更要落實專業。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指出,消防勤業務專責化,就是讓部份單位專注於執行專業勤務,不應該將許多雜務都丟給消防員處理,剝奪消防員訓練時間與機會,消耗消防員的心力與體力,尤以山域搜救、水域救生及各項專職類別的救援,更需大量仰賴平時的訓練與演練。「消防員無法樣樣都會,樣樣都精通,就像一間企業不可能只有一個部門一樣。只有透過專責的分工,才有能力提升專業的領域。」
新北市消防局長:情況危急深入漩渦區導致憾事
新北市消防局長陳崇岳今天上午在市政會議中,提出「粗坑壩溺水案件緊急救援事故報告」,指昨天下午據報有民眾在新店溪廣興橋下遊憩SUP(水上立槳)溺水,立即出動人車船搜救。因情況危急需深入漩渦區救援,但水勢過洶湧,導致船艇翻覆,5名搜救人員不慎落水,2名消防員殉職、1名義消在加護病房急救中。
粗坑壩水庫是以引水發電為目標,台電公司桂山發電廠在當地設「敬告」標示牌,提醒說明「上游水壩隨時會放水,請勿進入河床,請不要在本區域內遊憩戲水游泳釣魚。」
消防局對搜救人員落水殉職及受傷,表達深切的哀悼。本次所有參與救援警消人員,都有急流救生證照,並全程穿戴急流救生衣、防寒衣與頭盔等標準個人防護裝備。
陳崇岳說,依消防法規定,將成立「災害事故調查會」,會同外部專家學者依法全面調查,針對事發經過、指揮調度、裝備使用與戰術運用等層面,釐清事實。消防局將本於負責任態度,嚴謹檢討改善,也將強化警義消對危險水域的風險辨識與應變,協調水域主管機關加強場域管理,以確保未來救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