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滑臉書(Facebook)的你,近期是否有看過「我對Facebook的聲明…」為開頭的貼文,文中提及「我不同意Facebook使用本人的照片,我的發文信息及我的出版物…」等內容,稱複製、轉傳此聲明,就能反對臉書(Facebook)使用個人照片。

對此,事實查核網站MyGoPen就曾在2019年就通報為「錯誤訊息」,2021年再次通報「訊息為資深謠言的變體,是錯誤資訊。」台灣事實查核中心也在2019年說明,使用者於註冊帳號時就已同意相關服務條款,單方面發布聲明並不具法律效力。

社群網站流傳訊息擷圖。取自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臉書 訊息

社群網站流傳訊息擷圖。取自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MyGoPen表示,此謠言流傳已久,過去就做過查核報告,如今在 Facebook 創辦人祖克伯宣布母公司改名 Meta 後,謠言便將文字敘述加上 Meta 後,再度於社群平台流竄。

而臉書(Facebook)官方也有發出澄清說明,「您可能曾經看過一則貼文,內容是請您複製並貼上通知,以保有您在 Facebook 上分享內容的控制權。千萬不要照做。我們的條款詳細內容如下: 您擁有您在 Facebook 發佈的所有內容和資料,您可透過隱私和應用程式設定管理您的分享內容方式。管理分享內容的方式一直以來都是如此,從未變過。」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表示,使用者註冊帳號時,即同意Facebook相關的服務條款、資料政策,文中有專家認為,使用者在個人動態牆上張貼聲明,並不等於對Facebook發出聲明,雖然使用者單方面的聲明不具備法律效力,但若社群平台的服務和隱私條款牴觸法律,經法院判決,也可能失效。

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取自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取自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臉書(Facebook)官方也有發出澄清說明表示,貼文為無效。資料圖庫。取自envato
臉書(Facebook)官方也有發出澄清說明表示,貼文為無效。資料圖庫。取自enva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