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美台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United States-Taiwan Expedited Double-Tax Relief Act)》在美國上一屆國會會期闖關失利,今天在新一屆國會捲土重來,在眾議院以423票同意、1票反對通過。法案後續將送參議院表決並經美國總統簽署生效,美台雙方企業與個人,將可避免遭台美雙重課稅問題。
《美台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兵分兩路改善被雙重課稅數十年的台美企業與個人。一是透過修改美國現行稅法,使在美國提供服務、符合條件的台灣居民所得不需被課稅;合格的台灣居民如果有特定美國來源所得,例如股利或利息等,可適用較低的預扣稅率。二是立定《美台租稅協定授權法案(United States-Taiwan Tax Agreement Authorization Act)》,以立法方式明確授權美國總統與台灣談判雙重課稅問題並達成協定。
台灣近年來積極與美國協商避免雙重課稅,期盼為台美雙方企業提供更多利基。
美國眾議院歲計委員會主席史密斯(Jason Smith)今天在表決前表示,美國是台灣最大的貿易夥伴之一,但卻沒有簽訂稅收協定,這代表美國勞工處於不利地位。「如果美台關係要作為對抗中國的一道防線,我們的勞工必須處於平等的競爭地位。」
眾議員趙美心(Judy Chu)則指出,在沒有相關協定情況下,美國派往台灣晶片廠受訓的工作人員,可能需要就他們在這次出差中賺取的收入繳納兩次稅。她說,美國已經透過與60多個國家的雙邊所得稅協定,解決雙重課稅問題,但因為台灣的特殊政治地位,洽簽傳統稅收協定這條路並不可行。美國十大貿易夥伴中,只剩台灣沒簽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趙美心指出,台灣商界人士曾向她反應,在美台兩個市場經營業務,面臨巨額稅賦,因此不得不降低跨境投資。此外,美國在台協會(AIT)對在美台灣企業調查,79%的受訪者表示,雙重課稅是阻礙他們在美投資的主因。這都解釋了與台灣簽訂相關協議的必要性。
《美台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案》如今過了第一關,後續如果在參院通過,將送交白宮經美國總統簽署,並於台美交換國際文書,確保雙方提供互惠平等租稅減免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