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羅世宏
畢業於倫敦政經學院,立志不做大官,也不做大事。平日最喜歡做的事是閱讀、思考和寫作。最大的缺點是「好為人師」。目前持續關注傳播政策、平台問責、中國傳媒、新聞業永續發展與數位轉型、和平新聞學(peace journalism)、氣候新聞學(climate journalism)及人工智慧(AI)等研究主題。
近年來,美國「多元、平等與共融」(Diversity, Equity, and Inclusion,以下簡稱DEI)政策面臨政治與社會雙重壓力,部分州的大學被迫削減甚至取消原本為了促進DEI而設立的文化中心與相關措施。此一趨勢不僅影響美國高等教育,也引起全球對少數族群權益保障的重新思考。
對台灣而言,美國經驗提供重要的借鑑意義:在台灣原住民族群、新住民與其他少數群體的多元權益保障尚未充分落實的背景下,如何避免類似美國DEI政策退縮對社會平等與共融的衝擊,值得我們關注。
DEI的發展可以追溯到1960年代的美國民權運動。1964年的《民權法案》與後續的《平權法案》為保障種族與性別平等奠定法律基礎。早期的政策側重矯正長期的系統性不平等問題,為少數族群與女性在教育與就業領域提供更多機會。
進入21世紀,全球化加速文化與市場的交融,促使企業與大學更加重視內部的多樣性與包容性。尤其是在科技、醫療與金融等產業,吸引和留住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才已成為提升競爭力的關鍵。Google、Apple等企業不僅設立專門的DEI部門,更將其融入商業品牌的核心價值。
美國大學是DEI政策的重要場域,包括課程設計、招生政策與文化中心的營運。例如,波特蘭州立大學的文化中心致力於為非洲裔、美洲原住民及性少數(LGBTQ+)學生提供支持,強化他們在學校裡的歸屬感。然而,隨著美國最高法院對哈佛大學平權政策的挑戰,招生政策中的DEI措施正面臨法律與輿論的雙重壓力。
哈佛大學的平權政策成為美國最高法院近期裁決的焦點,該政策透過考量入學申請者的種族背景來促進生源的多元化。然而,此一政策遭某些保守派團體強烈批評,認為會導致「逆向歧視」,特別是對亞裔申請者不公平。2023年,最高法院裁定此類政策違憲,認為種族因素不應作為招生考量。此一裁決對全美大學的DEI政策產生重大影響,許多學校在重新評估其招生政策的同時,可能會降低少數族裔學生的入學機會,進一步惡化教育機會不平等現狀。
除了大學之外,許多企業也將DEI視為吸引人才與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關鍵策略。透過實施多元化人才徵聘與公平薪酬政策,企業努力構建更具包容性的工作環境。然而,部分企業的DEI政策過於形式化,僅是「象徵性表態」(tokenism),未必真正改變結構性的不平等。
聯邦與地方政府也在推動DEI政策。例如,《美國身心障礙法》保障身心障礙者在公共與私人領域的權益,並成為DEI政策的重要部分。然而,隨著保守派對DEI政策的反對聲浪加劇,許多州也著手立法限制公立機構使用公共資金推動DEI政策,導致相關政策出現不少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