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交通部今天(16日)在立法院表示,擬從2030年起,對電動小客車、電動機車課徵汽車燃料費,費率依電動車、電動機車馬力換算為燃油的排氣量,與燃油汽機車採用相同費率。

目前電動汽機車免繳汽燃費,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今天說,預估待國內電動客車達50萬輛、電動機車達240萬輛時,針對電動機車開徵收汽燃費,最快將是2030年左右。目前電動小客車約9萬輛,電動機車約70萬輛。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安排鐵道局、運輸研究所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報告明年度預算;交通部在此一會議上,做出前述表示。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天質詢說,現階段因鼓勵電動車,電動車免繳汽燃費,但所有使用道路的車輛都應繳納,電動車不使用汽油,應將汽燃費更名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並研議電動車收費標準,以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且應依使用次數徵收,而非隨車徵收。

林福山回應說,至於汽燃費名稱問題,去年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曾討論過是否修正,後來決定仍維持不變。

至於徵收方式,交通部表示,目前規劃和燃油車一樣,仍計畫是隨車徵收;未來電動車的汽燃費是依馬力換算排氣量,以目前小客車(汽油)的排氣量最大是8000cc為例,汽燃費為1萬5720元,未來電動小客車收取的汽燃費最高也是相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