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有網紅公司分享網路文章,教民眾下載偽裝成非影視APP的軟體,輸入特殊指令後,就能收看盜版影視,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偵二隊循線逮捕涉案「瘋先生」梁男、林姓員工,及「電腦王阿達」沈男共3人,初估侵權市值逾新台幣6億元。
刑事局指出,涉案人於網站刊登教學文章並提供下載連結,供瀏覽網頁使用者可於蘋果公司的APP STORE下載非法APP軟體,包括「多选一」、「形狀找不同」等侵權APP,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調查。
全案經查,非法軟體侵害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簡稱 CODA)會員公司的著作財產權,由著作權人提出告訴後,警方分別報請台南及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
對於涉嫌在網站上教學如何收看盜版影視,「電腦王阿達」透過臉書表示,「稍晚會有正式聲明,細節不能多講,目前只能說媒體寫的太誇張,謝謝大家」;瘋先生則透過網站發表聲明,「雙方在事實認知和法律適用的部分尚有分歧,這是一個需要進一步釐清的專業問題。我們尊重司法機關單位的專業與公正,相信會透過獨立的調查與審理,能夠還原事實真相,並給出公平的裁決。」
專案小組查出,涉案的非法APP軟體,先偽裝成非影視APP的合法程式,騙過APP STORE驗證審核方式上架後,供使用者下載,於安裝後僅需輸入關鍵字或是特殊指令,即能轉換成盜版影視模式,涉案人利用個人經營網站,刊登文章教學及提供下載連結,於網站吸引瀏覽人數,再以置入廣告透過點擊率賺取廣告費牟利。
警方清查,全案查扣多篇iPhone隱藏影視APP文章,侵權文章瀏覽人數逾55萬人次,盜版影視APP侵害台灣及各國電影、戲劇、動漫、綜藝及紀錄片等視聽著作,受侵害範圍多達數百部,經權利人估算侵權市值逾6億元。
警方今年9月至10月間,循線逮捕網紅公司(特徵為提供各類資訊、科技、教學、3C資訊網站及撰寫教學文章,粉絲人數40萬人以上)負責人及員工40歲梁男、51歲沈男、33歲林男等3人,查扣網站後台刊登文章53篇、隨身碟、平板、手機及違反著作權法等電磁紀錄證據,警詢後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分別移送台南及台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