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新聞/綜合報導】竹北市福竹街旁豆子埔溪遭排放黃泥水,經過新竹縣政府環保局調查後發現,為當地營建工地施作地下室而排放未經處理的廢污水,將依法開罰且並要求廠商3天內將溪水恢復原狀。
新竹縣環保局指出,今(11)日接獲通報,竹北市福竹街旁豆子埔溪有黃泥排放,稽查員實地查看,發現是位於中華路360號旁工地所排放,新建工程基地進行開挖作業時,遭地下水湧入工地產生黃泥水流至豆子埔溪造成污染,該工地目前進行地下室3層筏基工程,預計需再2天可完成。
環保局表示,該工地雖已取得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但處理的廢水沉澱槽尺寸位置與核准計畫不符,且放流口及管線未標示,環保局仍將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30條開罰,同時也要求建商立即停止排放並依規定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且要求廠商3天內將附近水溝及豆子埔溪內黃泥清除恢復溝渠及溪水原狀。
媒體報導指出,新竹縣竹北市豆子埔溪附近因有5處工地,今年2月起一再染黃,新竹縣環保局至今已開罰超過2000萬。
環保局指出,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若情節重大得令停工或停業。環保局強調24小時守護新竹縣環境,不肖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一旦發現有污染情形,經通報後,將立刻前往稽查,遏止污染情形繼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