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版】
立院三讀性別平等教育法 未成年禁止師生戀
【黃于娟/桃園平鎮四縣腔】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三讀通過條文規定,未成年一律禁止師生戀,若為成年學生,校長或教職員工不得利用不對等權勢發展親密關係。
此次修法,將現行條文中的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修正為校園性別事件,並區分為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及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
三讀條文規定,學校或主管機關處理校園性別事件,應告知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得主張之權益及各種救濟途徑,並依其需求,提供心理諮商與輔導等各類專業服務,必要時,應提供保護措施、法律協助、社會福利資源轉介服務或其他服務。
性別平等教育法三讀後,法案將於明年3月8日開始執行,相關子法及準則於6個月制定完成。
全面強化性騷調查救濟制度
這次修法在調查、申復、救濟制度都做大幅翻修,且學生得向行為人求償,校方違反通報義務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學校及主管機關不得因被害人或任何人申請調查、檢舉,或協助他人申請調查、檢舉,而予以不利之處分或措施。
為了防止權勢性校園性別事件,要保護被害人,三讀條文規定,學校或主管機關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時,得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調查小組,進行調查時,行為人、申請人等,應予配合,並提供相關資料,不得拒絕。
罰則部份,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若無正當理由,未於24小時內通報,或未依據事實變造證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客文版】
立院三讀性別平等教育法通過
立法院今晡日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三讀通過條文規定,未成年做毋得摎先生談戀愛,係講成年个學生仔,校長還有教職員工做毋得利用不對等个權勢發展親密關係。
這擺修法,目前現有个條文中个校園性侵害、性騷擾還有霸凌事件,修正為校園性別事件,來區分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還有校長或者係教職員工違反摎性或者係性別有關係个專業倫理行為。
三讀條文規定,學校或者主管機關處理校園性別事件,應該愛分當事人還有法定代理人主張个權益還有各種个救濟路徑,按照佢个需求,提供心理諮詢、輔導各類專業个服務,必要个時節應該愛提供保護措施、法律協助、社會福利資源轉介服務或者係其他服務。
性別平等教育法三讀過後,法案會在明年个3月8號開始執行,相關个子法還有準則會在6隻月內制定完成。
全面強化性騷調查救濟制度
這擺修法在調查、申復、救濟制度都有做盡大个貶修,分學生仔做得向行為人來求償,學校方面違反通報義務做得處新台票3萬銀以上,15萬銀以下个罰金。學校還有主管機關做毋得因為被害人或者係任何人申請調查、檢舉,或者係協助他人申請調查、檢舉,來處以不利之處分或者係措施。為了防止權勢性校園性別事件,愛保護被害人,三讀條文規定,學校或者主管機關接受調查申請或者檢舉時節,應當愛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者係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个時節,行為人、申請人都應該愛配合來提供相關个資料,做毋得拒絕。罰金部份,學校還有教職員工係講無正當理由,無在24點鐘以內通報,或者係無根據事實來變造證據,處新台票3萬銀以上,15萬銀以下个罰金。
|網路收聽|
▹講客廣播電臺官網|https://pse.is/R8RU8
▹講客廣播電臺APP|
(Android連結:https://reurl.cc/8GWlXd )
(IOS連結:https://reurl.cc/O1pb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