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行政院院會今(27)天討論「所得稅及貨物稅惠民措施」,財政部表示,115年度免繳稅門檻再上升,單身新鮮人年所得64.4萬元以下、四口之家年所得168.5萬元以下免繳所得稅。另外,自明年1月1日起,無添加糖飲料及彩色電視機、電唱機、錄音機、錄影機等4項家電也不課稅。

財政部指出,截至今年10月底止,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程度4.13%,已達綜所稅免稅額、3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應調整標準(3%),因此115年度每人免稅額由9.7萬元調高至10.1萬元(年滿70歲以上者調高至15.15萬元)、標準扣除額由13.1萬元調高至13.6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1.8萬元調高至22.7萬元,並調高課稅級距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

財政部預估,受益戶數約696萬戶,增加減稅利益約144億元,民眾於116年5月申報115年度綜所稅時可以適用。

依據財政部簡報試算,單身新鮮人若租屋自住,年所得在 64.4萬元以下將免繳所得稅,門檻較今年度增加1.8萬元;雙薪家庭租屋自住則是110.8萬元;四口之家若是租屋自住,以兩名6歲以下子女試算,年所得168.5萬元可免繳所得稅,門檻比今年度增加4.4萬元。

若三代同堂家庭,有1名70歲以上適用身障及長照扣除長者,以及2名6歲以下子女,年所得在218.35萬元將免繳稅。此外,目前立法院已提修法,將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由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倘經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總統公布,免稅門檻將提高至224.35萬元。

財政部也說明貨物稅惠民措施,包括延長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間4年半至118年底;增訂無添加糖飲料品免徵貨物稅,刪除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等4項電器課稅項目,自115年1月1日施行。

另外也增訂自今年年9月7日起,購買2,000cc以下新小客車、150cc以下新機車分別減徵貨物稅5萬元、2千元至119年底,及延長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5萬元、4千元實施期間5年至119年底。

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明,相關減稅措施有助減輕民眾負擔、促進節能減碳,具多重效益,請財政部加強宣導,持續朝「稅制優化、簡政便民」方向精進,讓民眾感受到政府照顧國人的用心。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說明所得稅及貨物稅惠民措施。行政院提供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說明所得稅及貨物稅惠民措施。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