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日前函文通知各縣市政府,明年(2026)「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將因應《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要求各地方政府自籌比例經費,引發地方政府反彈。台北市長蔣萬安質疑,中央稱《財劃法》修法排擠預算所以砍租金補貼,卻又提釋憲,邏輯錯亂。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19日)說,租金補貼非屬法定一般性補助款,跟一般性補助款刪掉25%不一樣,今年租金補貼完全不受影響。
蔣萬安昨天說,他無法理解,中央說因為《財劃法》三讀通過,排擠預算效應,所以砍地方補助款、砍租金補貼,但另方面又認為《財劃法》違憲,提出釋憲,「前後矛盾、邏輯錯亂。」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劉世芳、國土署長吳欣修等人列席,繼續審查《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劉世芳表示:「蔣市長完全不了解,」租金補助是非法定的一般性補助款,跟所謂的一般性補助款刪掉25%是不一樣的,今年度的租金補貼完全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劉世芳說,國土署是回應5都2026預算要不要編列租金補貼科目,國土署才會發公文說明「以往若有分攤的部分,就放到明年度的預算中編列。」
吳欣修指出,今年6月各縣市政府,尤其是6都中5都的承辦單位,希望國土署能正式發文請他們編列配合款,國土署因此發公文請地方政府先預為籌編配合款,這是地方預算編列過程的必要程序,因為7月底前要送明年預算到議會。他表示,後續因應《財劃法》通過,國土署會與地方政府再多溝通,大原則是不會讓租金補貼中斷。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新版《財劃法》是在分配不均、事權也不公平的狀況下調整,中央政府施政受到很大影響,因此政院已經在5月21日提出釋憲,希望有好的結果。她強調,中央租金補貼政策不會改變,將持續推動,給予民眾額度也不會減少,也會持續等待《財劃法》釋憲結果,內政部還在搜集各地方意見中,一切都尚未定案。
國土署主任秘書歐正興指出,租補政策自2007年辦理至今,2021年前,都是依照《地方制度法》、《財劃法》等進行中央跟地方的經費分攤,分攤比率在75%與25%左右;後來中央在2022年推出300億元租金補貼政策,補助規模在去年底達到78萬戶。
歐正興說,去(2024)年底《財劃法》修正後,地方分配預算增加、中央減少,因此去年底就發布宣告未來將參照2021年前的做法,透過中央、地方共同分擔方式進行,今年6月發函給地方政府搜集意見,正等待回函再後續因應。他強調,租金補貼是地方自治事項,地方政府應共同承擔對於弱勢、青年、婚育家庭的租屋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