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針對擁有中國身分證的台灣役男仍須服義務役,國防部長顧立雄今天(11日)表示,役男入營服役時,會考核管制與輔導,也不會讓其從事機敏性工作,並輔導在營的生活、言行。大陸委員會也說明,為維護服役公平性,避免役齡男子利用在兩岸間轉換身分,逃避兵役。

國防部規劃針對志願役考生增列「未具雙重國籍切結書」;至於義務役,國防部說明,擁有中國身分證的台灣役男仍須服義務兵役。

現役軍人若對敵效忠,有相關刑責,在認定上是否會有模糊或困難之處;顧立雄回應,這是基於法制化要求,進行相關修正,這次明列在《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對於這樣的要件也經過研討,現在也已預告,預告期間有任何疑慮都可提出,讓法制化後適用更加明確。

《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條文草案規定:「投敵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言語、舉動、文字、圖畫、電磁紀錄、科技方法或其他方式對敵人為效忠之表示,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項的以言語等方式效忠敵人是新增規定。

役男入營

持中國身分證的役男入營服役時,會進行考核管制與輔導,也不會讓其從事機敏性工作。取自國防部發言人 臉書

顧立雄表示,台灣地區的人民有其應盡的責任與義務,這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文規定的,所以還是應盡服義務兵役的義務;入營之後,會再考核管制與輔導,也不會讓其從事機敏性工作,應該可以防止任何涉及侵害國家作為。

若役男有中國身分證,在入營前是否要「主動」告知,顧立雄稱,現在政策就是清查。

顧立雄表示,台灣地區的人民有其應盡的責任與義務,這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文規定的。取自國防部發言人 臉書
顧立雄表示,台灣地區的人民有其應盡的責任與義務,這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文規定的。取自國防部發言人 臉書

另外,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谷立言表示,台、美在無人機與衛星系統等軍民兩用領域,也許未來有可能合作,顧立雄回應,美國確實很積極就無人機部分導入非紅供應鏈,雙方會一起努力。

顧立雄表示,民間與中科院在技術、關鍵零組件進行相關合作、研發,很快會獲得好結果。「這部分主要目的就是要取自各國優勢,來排除現在中國在無人機上占這麼大的比例。」他強調,最重要的是要有自主生產能量,這樣對防衛作戰會很有幫助。

持中國身分證的役男入營服役時,會進行考核管制與輔導,也不會讓其從事機敏性工作。取自國防部發言人 臉書
持中國身分證的役男入營服役時,會進行考核管制與輔導,也不會讓其從事機敏性工作。取自國防部發言人 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