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庄中心/綜合報導】新竹縣政府府勞工處長劉家滿、副處長林東山因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遭收押禁見,新竹地檢署偵辦搜索並傳喚劉家滿等人到案,訊後認劉家滿、林東山罪嫌重大,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另2人各以10萬交保。

新竹地檢署指出,翁旭輝檢察官偵辦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劉姓處長等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昨天(5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至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劉姓處長、林姓副處長之住所及勞工處等辦公場所搜索,並傳喚劉姓被告等3人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劉姓被告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罪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官裁定准予羈押禁見。其餘被告部分,均由檢察官命交保10萬元。竹檢表示,公務員應秉持廉潔自持、公正執法,為國家與社會奉獻心力;倘若公職人員違法貪瀆,辜負人民信任,本署必將依法追訴,以維護國家法治與社會公平正義。

新竹縣政府則回應表示,團隊秉持依法行政、為民服務,縣府配合相關調查並尊重司法,待法院釐清真相,勿枉勿縱。由於目前勞工處正副處長都遭羈押禁見,竹縣府勞工處長一職,由具有中國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學歷的新竹縣政府參議蔡淑貞代理。

《客新聞》提醒您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新竹縣勞工處處長劉家滿。取自新竹縣政府官網
新竹縣勞工處處長劉家滿。取自新竹縣政府官網
新竹縣勞工處副處長林東山(左二)。取自新竹縣政府官網
新竹縣勞工處副處長林東山(左二)。取自新竹縣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