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行政院院會今(27)天針對「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條文通過覆議提案。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法案有諸多窒礙難行之處,覆議是經過深思熟慮、研讀法案內容,探詢多位學者專家意見而定。

立法院上會期大幅刪減及凍結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根據總預算審查總報告,今年度總預算原列歲出總額3兆1324億6890萬9021元,減列1135億9925萬9000元,通案統刪不低於939億7500萬元。

此外,攸關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亦在2月19日送出立法院,交總統府及行政院咨請總統公布。

卓榮泰說,總預算案經過充分討論及審慎研議後,有諸多窒礙難行之處。第一,歲出刪減總數有爭議,要求行政院自行調整刪減數高達636億餘元,有違權力分立原則,亦與預算法第49條規定不符。

第二,預算刪減幅度及金額創歷史新高,針對特定機關及特定預算項目巨幅刪減,已影響法定機關正常運作及履行其法定職務;第三,預算凍結金額較前3年平均增加9倍,多項凍結案的解凍條件及程序難以達成,將造成機關運作礙於時效無法延續。許多主決議也有窒礙難行之處,因此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提出覆議。

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卓榮泰指出,第8條、第16條之1、第30條對於中央政府行政有四項窒礙難行之處。

第一,調整各級政府稅收劃分,大幅削減中央可運用財源,直接改變中央與地方間之財政結構,卻未併同檢討中央與地方之事權分配,造成中央政府部分施政項目無法順利推動或延續;第二,修正統籌分配稅款之分配方式,進一步擴大城鄉差距,悖離財劃法立法本旨,且修正內容有所矛盾或欠具體明確。

第三,本次修正已大幅增加地方自有財源,又規定中央政府不得減少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實不合理;第四,修正未考量施行應有之準備作業期間,不利各級政府預算秩序維持及執行。

國民黨:覆議案會以失敗收場

對於行政院將提覆議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王鴻薇今天表示,在野黨在立法院也一定會依法審查,依法反對,可以確定的是,這次覆議案還是會以失敗收場。同時奉勸行政院,這樣對抗不是真正對總預算好,只是想幫大罷免加溫;不是為了國家運作,而是為了政黨利益。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57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