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台中市台灣大道的新光三越百貨公司,今天上午11點33分發生爆炸意外,威力強大,導致外牆玻璃被震碎,11、12樓幾乎全毀,現場地面散佈大型建物殘骸碎片。事故發生地點12樓,整層樓面被炸成廢墟,管線外露,現場一片焦黑。百貨公司電梯也遭震垮。
民眾報案表示有4人從內部被炸飛,1人當場失去呼吸心跳。不過台中市消防局長孫福佑否認有人被炸飛。另有澳門籍一家7口來台觀光,路過新光三越下方欲前往大遠百遭受波及,造成2人死亡,2歲女童正在插管治療中。
現場一位目擊者陳先生說,他搭公車從台灣大道公車站走出來,剛好聽到爆炸,有衝擊波跟耳鳴,看到建材噴出來,還有人飛落,他從小看這間蓋起來,他不敢相信是這間百貨公司爆炸。
有關事故原因,孫福佑表示,11、12樓美食街正進行改裝工程,疑似12樓裝潢拆除施工導致氣爆,詳細尚待後續釐清。
欣中天然氣公司發布新聞稿指出,2月10日曾應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櫃位調整及整修要求,拆卸既有櫃位之瓦斯表,並對天然氣管路施以封塞完畢,而今日在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並無任何天然氣管線相關工程。欣中天然氣表示,配合調查以天然氣專用激光器檢測,確認無瓦斯洩漏反應,現場亦無燃燒跡象。
事發後10樓局部塌陷,結構技師在勘查中。台中地檢署已指派主任檢察官鄭葆琳、檢察官李承諺等3人,了解案發原因。
依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條,若室內裝修施工高度超過1米2,須事先向都發局提出申請。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李正偉指出,並未收到新光三越申請,不過內部坍塌太嚴重,目前尚無法確認施工高度是否超過1米2。
台中市長盧秀燕在事發後即刻趕往現場坐鎮指揮,並要求新光三越業者負起賠償責任。


(台中市消防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