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今年農曆春節連放9天,明天(8日)是補班日,勞動部今天提醒,如果雇主不需要勞工在補班日上班,可以放勞工休假,但不得強迫員工請特休假,否則最高可開罰100萬元。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明天是補班日,提醒雇主,若以挪移工作日方式、明天需要員工補班,必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才能運用彈性工時調整。
補班日如果因為家中小孩還在放寒假需要照顧,可以申請休家庭照顧假,每年以7天為限,公司不得拒絕但無薪,超過7天可改申請事假。
黃維琛表示,過去曾有銀行要挪移,雖然當年度的工會不同意,但員工還是照常出勤,就發生沒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情況而被開罰,提醒雇主務必留意。如果雇主評估後,認為不需要勞工在補班日上班,可以自行放假,但不可以強迫員工請特休,因為特休的排定權在勞工,如果雇主有困難,可以協商勞工改期,若雇主強迫請特休,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
另外,不少勞工在春節後轉職,黃維琛說,若剛好遇到因春節挪移工作日有補班日時,雇主與新進勞工談報到時就要考慮這情況並與新進勞工協商,講清楚有補班日,如果勞工覺得吃虧,雇主可以協商讓勞工更改報到日,避免爭議。